毒品
作者:粥意      更新:2021-05-11 04:16      字数:5218
  【毒品】
  晚餐是凉面和熬得软烂的粥,还有一迭凉拌的生黄瓜。
  粥里加了玉米粒,是谭海从新鲜的玉米棒子上手剥下来的,整个粥里有玉米和米的香气。
  炎热的夏季,这样的晚餐刚刚好,让人很有食欲。
  谭滢饿得狠了,她自从昨天到现在就没吃过饭,狼吞虎咽地吃了两碗粥和一碗凉面才停下来。
  抬头一看,她哥正看着她吃,自己碗里的食物都没动。
  “哥,你怎么不吃啊?”她问他,给他夹了一块黄瓜。
  “好久都没看到幺儿吃我做的饭了。”他说。
  谭滢对他笑了笑,说:“我吃饱了,哥,你那么瘦,多吃点。”
  谭海沉默地咀嚼起来,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见此情景,谭滢垂下了眼睛。她慢吞吞地说:“哥,我看见你的手术单了,输精管结扎手术。”
  像是一盆冷水兜头浇下。
  谭海喝粥的手顿了顿,他“嗯”了一声,没再说话,又继续吃起饭来。
  “手术时间是半年前,哥,你至少提前了半年出来对吧?为什么不告诉我?”
  谭海放下了手中的碗和筷子,说:“看你过得太好了,不想去打扰你。”
  为什么不告诉她呢?
  在监狱的那段日子,每逢家属探视日,他总期盼着能够见到她一面。
  一开始他只能等来她的信件,后来连信件都没有了,他与她失去了联系。
  第一年,他怀揣希望;第二年,希望变成失望;第叁年,失望变成绝望。
  他靠着回忆度日。
  他的大脑是一台精密的仪器,他记得与她相关的所有细枝末节。她的音容笑貌一遍又一遍在他脑海中放电影般回放,记忆从未褪色,鲜活如同昨日。
  后来王总告诉他,她在国外过得很好,有了很优秀的男朋友,让他不必挂念。
  谭海在监狱里表现良好,减刑半年。
  叁年的时间,能够改变了太多的东西。
  他进去的时候智能机还没有普及,卖得最好的品牌是诺基亚,手机信号都还是天翼3G。
  叁年之后,智能手机也普及了,苹果、叁星、LG成为智能机叁大巨头。他就像刚从贫瘠山沟沟里出来的人,跟不上时代的脚步。
  谭海买了手机,学了一段时间才学会翻墙。
  “我给你发过消息,你没有回复我。”他说。
  他关注了她的脸书账号,给她发过消息。
  谭滢愕然。她拿过他的手机,打开软件。他的名字是一串数字,没有头像、没有简介,关注人只有她一个。她打开私信,发现他在半年前给她发过很多消息。
  幺儿,我出狱了。
  幺儿,你在哪里。
  幺儿,哥哥想你了,你回来看看哥哥吧。
  幺儿,你为什么不来看我?
  幺儿……幺儿……
  谭滢在社交软件上拥有很多粉丝,屏蔽了陌生人私信。她根本就没有注意过他这样一个叁无账号。
  “哥,对不起。”
  悔恨和愧疚让谭滢濡湿了谭滢的眼睛,她走过去,贴着哥哥的后背,一直在道歉。
  一连串的泪水从她的眼角滑落,顺着谭海的衣领流到他的脖子上,流经他的肩窝,一直流到他精瘦的胸膛处,像是滚烫的火种。
  谭海僵硬地坐在座位上。半晌,他终于从座位上站起来,反身搂住她的腰。
  “回来就行。”他反过来安慰她,亲吻她的眼泪。
  “幺儿不哭,哥哥还在这里。”
  一顿饭吃得气氛沉闷,吃完之后谭海照例收拾桌子,谭滢去厨房想帮他洗碗,被谭海赶走了。
  他说家务事他来做就好。
  谭海洗完碗,和谭滢一起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电视台换了又换,谭滢看不进去电视,靠着谭海的肩膀玩手机。
  太阳已经落下了,从阳台处能看得清夕阳的余晖,映得西边那一大片天空都是玫瑰色的晚霞。
  有种岁月静好的美丽。
  谭滢拍了这张照片发到网上,配的文字是:motherland。
  谭海就看着她熟练地操作着手机,给她的朋友们发消息、聊天。她没有避开他。
  克劳德的视频电话打过来的时候,谭滢的手一抖,手机都差点摔了出去。
  她挂断了他的视频请求,当着谭海的面回复他:我们已经分手了,不要再来找我了。随后拉黑了他。
  谭滢抬头看哥哥的脸色,却发现他脸上并没有什么情绪。
  “如果他是个好人的话……幺儿,你也可以和他继续谈着。”他突然说。
  谭滢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她怀疑自己听错了——她刚刚还担心他会吃醋。
  “你在说什么啊?”她难以置信地问他。
  谭海撇开了眼睛,眼神望向了电视,不敢去看她。
  “你不是要在国外读大学吗,这个暑假之后……哥哥就不会拦着你了。”他说。
  太阳的余晖也消散了。
  “哥,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吧,先把暑假过完。”
  她站起来走到阳台上,看天空逐渐吞没最后一丝晚霞,天空变成深蓝,最后变成墨蓝色。
  谭滢没有看到背后她哥的脸色迅速地晦暗下去。
  他的眼神比暗下来的夜空更暗。
  谭滢突然想到小学课本里学过的一句民间谚语: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她扭头对谭海说:“哥,明天周六,我们出去玩吧。”
  谭海从冰箱里拿出半个冰西瓜,切成小块装在盘子里。他把盘子端到阳台上,用牙签扎了一块西瓜,喂进她的嘴里。
  “好,幺儿你想去哪里都行。”
  第二天他们没能出去玩。
  谭海一大早就接了个电话,给谭滢额头上印下一个早安吻就匆匆地要出门。
  “公司临时任务,让我去隔壁城市出个差,幺儿,今晚我就不回来了。”
  因为有出差,他穿得很正式,白衬衫配西装裤,脚上是擦得发亮的皮鞋。
  谭滢皱着眉头抱怨了几句,说这什么垃圾公司不近人情,周末都还出差加班,又得到了谭海一个安抚性质的吻。
  她站起来,帮他扣好衬衫的扣子,打好领带,像一个妻子一样嘱咐他早点回家。
  谭滢被自己的想象逗笑了。
  谭海问她一个人在偷笑些什么,谭滢就说:“你看我们这像不像新婚燕尔的夫妻啊?”
  谭海的心都被震住了,他把谭滢拢进怀里,过了好半晌才放开她。
  谭滢想,如果她要和谭海结婚的话,肯定不会同意谭海做这种工作。他想去当英语老师就当英语老师,想去做自由职业者就去做自由职业者——反正她现在就有很多钱了,以后还能赚更多的钱。
  她有能力去养着他哥,就算他不工作,在家里当一个家庭煮夫她也不会嫌弃他。
  谭海走后没多久她也出了门,去楼下的早点铺子买了个糯米团和一杯豆浆。
  糯米和油条的香气充盈了她的味蕾。
  她已经好久都没吃到过中式早餐了,这一刻她觉得自己真的回到了故乡,而不是在异国他乡像浮萍一样地飘着。
  她也应该生根了,她想。
  谭滢去营业厅办了张电话卡,然后去各个售楼部看楼盘。
  这一年,楼市还并不是很火热,售楼部有点冷清,很多人看着谭滢一个女孩子,都以为她只是来看模型的。
  只有一个售楼小姐看出了她穿的裙子是一个奢侈品牌的夏季新款。
  这几年房价涨得不多,楼盘大多都是现房,不用等期房,谭滢先看好了户型,然后直接跟售楼小姐去看现场。
  她挑了顶楼,因为顶楼会附带一个花园。她和谭海谈过买房子的事情,但是谭海对此并没有多大的心思,只说了她的钱,她想怎么花怎么花。
  谭滢说买一栋别墅,谭海却说他想和她离得近一点。
  于是谭滢退而求其次地选择了楼房。
  顶楼的视野很不错,能看到很远处的高山。
  谭滢看见了童年时期的那栋筒子楼,她这才发现其实这栋楼离童年时期的居住地不远。
  城市在高速地发展着,那个贫民窟的不远处已经盖起了好几栋高楼,应该是刚盖好不久,楼顶上有个封顶大吉的竖状条幅;还有几栋楼房正在盖,深绿色的安全网里是搭建得密密麻麻的脚手架。
  谭滢觉得自己的判断没有错。
  这座城市出于西南地区与中部地区的接壤位置,常住人口近叁千万,是一座典型的枢纽城市。现在房价不高,但是以后肯定会涨,适合做固定资产的投资——不管谭海的未来有没有她,她都要为他提前做好抗风险的准备。
  售楼小姐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以为她看上了那几栋新修起来的楼,就说:“那个在建的楼盘我有个朋友在那里售楼,如果您对那个地段感兴趣的话,我可以让她来接您去看房。”
  谭滢问她:“那边那片老房子呢?”
  “哦那里啊,估计也是要拆掉了,因为现在上面正在进行老城区改造工作,这种没有房产证的居民自建楼,对城市的风貌影响不好……那片再过半年左右就得拆迁了。毕竟周围这么多新建的楼盘嘛,配套资源得有,什么商场啊、医院啊、幼儿园小学啊……都得跟上嘛。”
  售楼小姐滔滔不绝地介绍着,后面的话谭滢都没听进耳朵里。
  她从售楼部出去了就去了筒子楼。
  谭滢以为很多年没有来过,早就会忘记那些七拐八弯的路。但是她一旦踏上了熟悉的道路,记忆就一点一点苏醒,她精准地来到了那栋陈旧的四层楼房,没有多绕一步路。
  这些都是埋在她骨子里的烙印,外表再光鲜亮丽,履历再无懈可击,她的内心深处永远都住着一个陷于贫穷、困顿、家暴和无助的小女孩。
  这个贫民窟已经不像小时候那样热闹了,很多年轻人都离开了这里,现在这里更多的都是一些无法摆脱现状的、表情麻木的中老年人。
  还好她还带着旧屋的钥匙。
  她把钥匙在锁里转了一圈就打开了门,门并没有反锁,锁眼也没有生锈的痕迹,看起来有人经常来过。
  沉重的防盗铁门合页没有上润滑油,发出令人牙酸的声音。
  谭滢一进门,就被一股酸臭味呛了出去,她大敞着门,给房子通风。
  浓烈的味道扑面而来,谭滢给房间通了十几分钟的风,这个味道才稍微淡了一些。她忍着想吐的冲动,捏着鼻子走了进去。
  她感到不对劲了。
  ——这个味道和她在她哥头发上闻到的味道一模一样。
  谭海以前粉刷过的墙壁,此刻已经重新斑驳了,剥落的墙皮后露出灰黑色的水泥和铁锈红的砖。
  昏暗的灯光和大肚子旧电视。
  随便一个翻身就咯吱咯吱响的铁架子上下铺。
  脏到发黑的床单和很久都没有清洗过的地面,垃圾不多,但是很脏。
  谭滢看向床底。
  床底有个很大的皮箱子,她没试几次就解开了密码锁,反正都是她的生日,叁位数的密码箱子,挨着挨着试就行了。
  她打开皮箱。
  大半个箱子的百元大钞,整整齐齐地排列在箱子里,谭滢这个时候居然不合时宜地有点想发笑。
  她哥有这么多钱,而她居然想用区区六十五万就打发他。
  等谭滢走进她很少踏足过的那间卧室,里面的东西终于印证了她的猜想。
  枯瘦的两颊凹陷的女人。
  换来换去的衬衫。
  瘦削的体型。
  “客户”一个电话就得出去的“销售工作”。
  头发上淡淡的酸臭味道。
  所有的迷惑都被解开了。
  卧室里现在只有一张单人床和一张简陋的木桌,木桌边上摆着一筒吃过的泡面。
  木桌上有蜡烛、烧过的锡纸和透明密封袋包装的小份白色粉末。
  酸臭味在这个房间里异常地浓烈。
  谭滢想起来在哪里闻过这个味道了。
  在她到新西兰的第二年,有过几个不良少年带她去了一次party,那个party上全都是这种令人恶心的酸臭味。
  这种粉末叫海洛因,大部分的吸毒者都把这种粉末放在锡纸上烧,吸入产生的烟气。
  还有人卷在香烟里,或者是注射。
  谭滢找了一圈,没找到针管。
  还好。
  她浑身脱了力,后背都是虚汗,两腿打颤,站都站不稳,也不管床铺有多脏,径直就坐在了床边。
  但是她的手不小心碰到了泡面。
  泡面盒子外面都是温热的,说明有人刚走不久,她就进来了。
  她的脑子里一片空白,浑身都是僵硬的。她想站起来,立即逃离这个吸毒现场,但是她的全身都像是被钉子钉在了原地,不得动弹。
  除了亲眼见到母亲的车祸那一次,谭滢还从来没有这样的感觉。
  有人靠近,皮鞋落在贴了瓷砖的地板上的声音。
  谭滢眼睛紧紧地盯着脚步声的方向,看见一只布满了老茧和伤痕的手推开虚掩的卧室门。
  他穿着早上走的时候的那套正装,领带还是她给他打上的。
  她还叮嘱他早点回家,说他们像新婚燕尔的夫妻。
  他停在她的面前,他们之间隔了一张桌子。
  他的眼睛布满了红血丝,盯着她的眼神像一头恶狠狠的狼。他整个人都变得陌生又凶狠,有着一股亡命之徒的气质。
  谭滢的喉咙发紧,后背冷汗涔涔,极度的恐慌使得她连汗毛都立了起来。
  她想喊一声“哥”,但是张着嘴,却失了声。
  他绕过这张桌子,离她更近了。
  这个时候谭滢终于可以动了,她一弯腰,想从他的腋下逃脱,刚跑一步就被她哥抓了回去。
  他是抓着她的头发把她拉回去的,谭滢的头皮都像是要被扯下来,痛出了生理性的眼泪。
  谭海按着她的肩膀,让她坐在床边,右手捏着她的下巴,审视她惊恐的双眼。
  “哥,你不是出差了吗……”
  谭滢想对他扯出一个甜甜的笑容,但是她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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