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人人有爱
作者:清蓝之心      更新:2021-04-30 04:53      字数:781
  谁都想获得与别人的关系,和睦相处,相互敬爱,这是每个人心中特别期望的。
  我们总会认为,得到别人的夸赞和尊敬,才是生活开心的源泉,为此,我们常掩其心性,做不想为之事,常常使得自己身心疲惫,只为博人之悦。
  殊不想,委屈着自己的心里,以期自己的形象在别人的眼里保持完美,这种想法值得商榷。待人以和没有错,做人宏量有度没有错,但不做自己就有错。
  自己以柔示人,为得是博得友爱之心。若得别人理解,体悟你心,尚有一悦。可是,假若他人不懂你心意,反而讥你为懦弱,视你为无格。不但不如你心,还会打击你的自尊,那么自己何故以柔润相待?
  与人相处,不应以获他人悦颜为准,而是以做正自己为则,不管他人如何看待自己,只要自己行的端做的正,不违道德,心以致和而不下气,言以致理而不尊屈。何意于他人相弃?
  与别人相处的关系,不是倔卑而获得的。若是知己者乃会心意相通,若是志趣相投者乃会有缘相聚。对别人曲阿奉语,极尽柔顺,并不会得人之欢喜,所以,大可不必为讨他人之乐,而委屈自己的心理。
  想做何事,只要不害他人之利,不损他人之誉,自己只管做去。别人对自己之喜恶,随其自然,无需生愧。
  想获得别人对你的称赞,别人不会因你好性而敬,而是缘于你的能力。若自己连心中所喜之事,还要望别人的眼色。那么自己何威立足于世?有何资本被人尊敬?
  我们应该抛却前念,在与人相处中有自己的原则。人际关系固然重要,但不应建立在弱己奉人之上。待人是要以和睦为重,但不是事事都依附他人之意。若他人毫无道理,必当驳斥,纵使他人不悦自己,纵使他人相弃自己,也要明是非之理。
  做人当有原则,不可一味媚好相待。处事磊落光明,心中无有愧憾。挚友可期而遇,不需以弱而获。在世百年不足,不应该舍我而存。一定要以愿而行,摒恶向善,弃伪存理,做一心中无愧之人。待人要有度有量,不应曲人以媚。行事明朗乾坤,做人了然宇宇。此当在世相处之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