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让天,来讨伐我吧!
作者:清风拂山      更新:2021-06-28 05:21      字数:2192
  大商朝堂,纣王坐于王位,下方,是文武百官。
  “那三人...是王的朋友?”
  最前方,有着一座最与众不同的席位。
  不同的服装,不同的瞳孔,以及....虽普通,却令人无法反抗的压迫感。
  “狂三,这个好吃。”
  小奥菲斯似很喜欢商朝美食,虽时代遥远,却因发展历史,商朝美食数之不尽。
  其中,以肉与酒闻名。
  慕容家的伙食不错,却从未有过这般大鱼大肉。
  第一次品尝这商朝特有美食的小奥菲斯吃得很高兴。
  “那....妈妈回去给小奥菲斯做,好不好?”
  “嗯....最喜欢狂三了。”
  负责慕容家伙食的狂三小姐摸摸女儿脑袋,思考着,小奥菲斯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是否该多做点肉食。
  “啊....这个,不可以哦。”
  思索着的狂三,见小奥菲斯小手伸向酒杯,提前拿过,“小孩子不能喝酒哦。”
  “奥菲斯不是小孩子。”小奥菲斯嘟嘴,略显不高兴。
  “阿拉,在妈妈看来,小奥菲斯就是小孩子哦。”精灵小姐娇笑,揉了揉女儿白嫩小脸。
  “狂三,最讨厌了。”
  “崖....”
  小奥菲斯看向慕容云崖,似在向父亲求助。
  “酒....”略微沉默,眼角目光望向狂三。
  少女一脸笑容,无声,却有声。
  “这东西不好,小孩子,别碰。”
  “唔......”看了眼慕容云崖,又看了眼狂三,“崖,好没用。”
  “......”
  有点气,怎么办.....
  “慕容,既是你的女儿,定是如妇好般不输男儿,区区杯酒,自不必在意。”纣王头枕手掌,道,“孩子喜欢,予她便是。”
  “孩子野了,如若饮酒,怕会更野,不好管教。”
  “唔.....”略显三无的小脸不满,小小轻哼,后扑向母亲,“再也不理崖了。”
  轻拍女儿脑袋,狂三很高兴。
  丈夫与女儿,刚开始时,并无太多情绪,如今,女儿已会撒娇,丈夫亦有些许情绪变化,或许,再过不久,这个家,会更温暖。
  突然,殿外,一阵臭风吹开殿门,席卷殿内。
  手指轻抬,无形之力弥漫,将恶臭挡于身外三米。
  “啊....大商的王啊,终于见到您了!”
  拄着拐杖,背着书篓,带着秃鹫,散发着恶臭的驼背老人,缓缓步入殿内。
  “嘿...信使这工作真不容易呢。”
  “我这双腿,已连续走了三十日,一刻不停,只为亲自为您传达一个讯息。”
  “一个来自.....天的讯息!”
  漆黑气息如鬼魅,缠绕他身躯,其身后,透过大门,可见朝歌半边天,已被乌云遮掩。
  自喻神使,代天传讯,他身后,站着天!
  除慕容一家,殿内众人,目光皆是一凝,落于老人身上。
  “这是神谕啊,请王您,务必在意。”
  “说罢!”
  声音传遍大殿,虽平淡,却含人王之威。压迫得黑色气息,渐渐归于平静。
  “嘿嘿嘿....王啊,成汤六百年来,侍奉众神,尽心尽力,功劳不小,但自您继位以来,却略显不足。众神,亦开始怀疑您侍奉众神的决心了。”
  “不过,还可以补救....嘻嘻....”
  于身后书篓拿出一张羊皮卷。
  “在这卷羊皮上,记载着新矿洞开采之处。王啊,请您尽力,照着办吧!”
  侍卫接过羊皮,恭敬递于纣王身前。
  “又要开采新的矿洞.....我大商,每年已投入数以十万劳力于矿洞,哪还有多余劳力,供众神差遣!”
  接过羊皮,打开粗略扫过。
  “这倒也是,但西方的周、北方的羌、刑、鬼等地,尚有许多未归化,不懂如何侍奉诸神。”
  “所以,天的旨意,是让我讨伐诸国,将他们的资源,收为己用?”
  “哈哈...对!王的勇武天下无双,若率大商雄兵十万,定能讨伐诸国,开疆辟土,立万世不朽功业!”
  “届时,王为天下共主,令天下百姓臣服神权之下,天一定会很高兴!”
  “哈哈哈哈....哈哈哈!!!”
  纣王笑了,很大声,很放肆,他站起,黑袍鼓动、黑发飘扬。
  “神的贪婪,已如此丧心病狂了吗!”
  “成汤六百年来,我的先祖三十代为诸神效力,任劳任怨,这是为何,我倒是不明白!”
  他的笑容,似嘲讽、似不屑、似已倾尽所有,他与外面的人不同,骄傲、猖狂、无所不能。
  最为明显....
  他的腰,挺直!
  虽为一届人类,却有顶天立地之相!
  “这我倒是不明白,人敬畏神,理所当然的道理,不是吗?王啊!”
  “您的先祖都做得很好,难道,您要违背祖训吗?”
  “祖训?”
  伸手拿过火把,羊皮卷置于火焰之上,熊熊烈焰,开始灼烧羊皮,如人类吹响,反抗神的号角。
  “祖宗不足效法,我有....自己的规矩!”
  “玄差!!用你双腿再走三十日,回去告诉天吧!”
  “商族人已厌倦了侍奉神,今日起,他们会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不可啊王!”
  站出来的,非玄差,而是百官之一。
  “王!天是不容冒犯的,您这么做,是将大商,置于死地啊!”费仲跪地,面容惊恐,“王,您现在若收回成命,还有一条生路,否则,便是绝路啊!”
  “费仲....”纣王笑了,转身,放下火把,拔出宝剑。
  “鱼肉百姓、祸乱一方,你之罪,我一点一点记在心中。”
  宝剑举起,落下。
  寒光一闪,费仲人头落地。
  “大商官员,却已失去人族骄傲,既如此,我便亲手斩你!”
  “玄差!将他的头颅一并带回!”
  “让天,来讨伐我吧!”
  手一挥,燃烧的羊皮落地。
  火焰无情,吞噬羊皮,如人类终将战胜诸神,掀翻神权。
  那个男人知道,违抗诸神,会有何种下场。
  但他也知道。
  必须有人做。
  人,生而自由,人,并非奴隶。
  他们的命,应为自己掌控,他们不应,于漆黑矿洞中,渡过余生。
  他知道,天不可战胜,纵使已有万全准备,天,亦不可战胜!
  但他不惧,他是纣王,大商的王!
  他会用自己的命,点燃人类反抗火苗,纵使他战败身亡,反抗之火,亦不会熄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