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日出东方,晨曦未明
作者:笑不还      更新:2021-10-17 07:26      字数:3458
  “荆棘,你看。这些马蹄印在这里出现了变化,一些散乱一些齐整,知道这说明了什么吗?”
  谷月轩行走江湖近十年,经验丰富,这一次带小师弟出门更是变得有些兴奋,半是卖弄半是教导。
  都余瞥了眼地上杂乱无章的马蹄印,只感到一头雾水,根本不知道师兄是怎么看出来存在两种马蹄印的。
  作为逍遥谷第二大宅男,都余专修琴棋书画,辅修医道,爱好喝酒赏花,每日一练是刀和剑。
  在没获得记忆之前,都余还算有些武学天分,自创刀剑十杀,第一式一刀启程,被溺爱自己的无瑕子师傅百般夸奖,当然这些夸奖都是对着他的老朋友忘忧七贤说的,当面的时候,老头子还是一幅荆棘你太菜了的表情。
  但在获得记忆之后,他的武学天赋那是江河日下,每当都余试图用科学原理去分析自己体内的内气的时候,它们总是表现出一幅不愿被解剖研究的样子,时隐时现。
  幸好他们从小学的逍遥心法比较温和,要不然早就走火入魔。
  心法内功不成,招式又引起了都余的兴趣。
  冥鲲斩之类的,逍遥刀法里的招式在都余研究许久后发现,招式要打出声光特性,还是要看招与内功的结合。单纯的招式就像是《时代在召唤》,练起来并不麻烦,也很无聊。
  都余是个三分钟热度的家伙,虽然武学狂霸酷炫掉渣天,但师傅不传授进阶技巧,初级的招式和内功练起来只能是虚应故事。
  而且都余深度怀疑自家师傅没有进阶的功法,这不是都余自己瞎想,而是无瑕子亲口说的。
  “我逍遥派有三大内功心法,一是可以吸纳他人内力的北冥神功,二是可以模拟天下任一门武功的小无相功,三是修炼可以返老还童甚至长生不老的不老长春功,习得任意一门都足以横行天下。”
  自己很兴奋,除了最后一个没听过,前两个都是金庸大大创造的家喻户晓的神功啊。
  “此外,还有从易经六十四卦中演变而出的凌波微步,化尽天下诸般兵刃为手法的折梅手,可凝练生死符的六阳掌,可以凌空转弯的白虹掌……”
  可以啊,比起什么平平无奇的招式,还是这些知名度高的招式更有逼格更神奇一点。
  “不过很可惜,上述功法全部失传,连师傅我也不会,唉。”
  唉你个头啦,不会说个卵啊!
  当一个不破坏剧情的宅男是多么的艰难,这个世界没有wi-fi没有pad,都余望月许久终于发现,自己只能选择当一个失传已久的高端宅男,走文化方向的中古宅男。
  向忘忧七贤,也就是看着都余长大的长老们学习,把自己的小屋改名成了“闻古斋”,都余就这样重新找到了人生的方向。
  仙音姐姐教琴,橘叟老头子教棋,找书生练练字,找丹青学学画,和小湘云一起听神医讲述医道,再去找花痴姐姐看看花,偷偷和老酒鬼交流一下酒经沙场的修为。
  忘忧七贤都是看着荆棘长大的,丹青更是一路把荆棘抱到逍遥谷里的,这群人对都余,那是好到不能再好,好到都余竟耐下心认真地跟着学了个里外通明。
  虽然作为一个货真价实的现代人,除了喝酒看花之外,其余的修为都是被逼的。
  但入门之后,都余才领会到其中的妙处,怪不得这些老头子和小姐姐们会见机而忘忧,一生都沉湎于这些事物之中。
  因为它们实在是太美了。
  比起广播体操性质的招式,都余在这些领域,才真正体会到了什么叫做朝闻道夕死可,什么叫永无止境。
  居移气养移体,在十年的教育之后,都余觉得自己已经和过去不太一样了。
  用现实世界的话来说,就是沾染上了传统文人的清高酸腐气,体会到了小资们的情趣,彻底背离广大劳动人民的阶级啦。
  这样的都余,可以说是一个大才子,不过才子也有短板,这马蹄印儿,就是个看不清看不懂的难题!
  都余摇摇头示意自己看不懂,谷月轩指着重些的马蹄印道:“本来这一路上他们的蹄印都差不多深浅,但到了这儿,重得更重,轻得更轻,而且重得比较整齐,轻却很散乱,说到这儿,你应该懂了吧。”
  都余看着那些印痕,果然如师兄所说,一开始统一的马蹄印到这里分为两波,都余恍然大悟:“他们一定是碰到了小股猎物,而且是骑马的!所以从这里开始,他们分兵了,本来大家都是抢了一堆东西,所以马蹄印都比较深,这里为了追人,他们开始兵分两路,追人的一波卸了负重。”
  “没错。”谷月轩点点头,师弟能分析出这一点自然不奇怪,但自己的用意却不是考较他的分析能力,只是单纯地想让他学会辨析痕迹的本事。
  这还是曾经兽王庄庄主指点过他的技巧。
  这的确是个教授经验的引子,但眼下却不是什么好时机,谷月轩皱眉放下培养师弟的重大任务,没再多说其余的话,反而招呼他加快了马速。
  如果推测无误,那他们还有机会救下被马贼追逐的人。
  ……
  需要做出一个选择。
  打还是跑。
  面对一堆马贼欺侮一个少女的场景,躲在草地里的少年并不知道应该如何选择。
  打,自己三脚猫的功夫,怎么比得上这群凶神恶煞的积年老匪,但要是跑,又怎么对得起从小到大心心念念的侠客之道!
  自己还怎么成为一个像小虾米一样的大英雄!(小虾米同志是于1996年穿越到十四本金庸世界中的穿越者,而且是作为一个金庸网游玩家的身份,这大概可以算是起点网游类和综武流的先驱吧)
  眼看着少女尖叫着就要被侮辱,东方未明终于忍耐不住,一个箭步冲到了草丛之外。
  “德玛西亚!”一个黄毛大喊道!
  “不好意思走错片场了。”黄毛身边的眼镜男一脸羞惭之意地想把这家伙拽回草丛。
  同时跳出来的东方未明却是愣在了一旁,他正想出口斥责盗匪,就听到有人先自己一步大叫出声,被那稀奇古怪的口号一干扰,东方未明竟然把自己想说的给忘光了。
  一瞬间从草丛里冒出来两拨人,那边手无寸铁的傻小子当然可以无视,但这几个奇形怪状又大言不惭的家伙却让行凶的马贼们提起了警惕。
  “尔等何人?也敢插手额们陕北十三雁的买卖!”
  刚刚高喊德玛西亚的人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黄毛,不过前些年西域难民逃到中原的不少,这几个马贼倒也见识过黄毛的外番人,所以他们对这人的外貌并不怎么奇怪。
  奇怪的是黄毛的动作,他根本无视了一旁虎视眈眈的马贼,自顾自地绕着东方未明转来转去,嘴里还自语道:“真特么是主角啊,这高级光环真的厉害。老子本来想看一出谷月轩的打戏,没想到竟然会有这样杀怪类型的支线任务,说不得只能……”
  黄毛好像看够了东方未明,转过身来对着几个马贼道:“遇到我是你们的不幸,今天就由我青奋来为民除害!”
  话一说完,两方就心领神会,虽然都不懂相互的逻辑,但眼下的情况却没什么好说的,只有打了。
  青奋身后的队友率先发难,还没褪去书生气的眼镜仔一声呼哨,一道火焰流光便朝着几个马贼呼啸而来。
  青奋也不甘示弱,他习练的可是少林寺正统传承金钟罩,自然不会怕和马贼硬碰硬,也不拿武器,直接生猛地冲进了马贼群。
  “点子扎手,马前点,窜轰子!”
  见几人气势不凡,一搭手更知道对方深浅,马贼们江湖混老自然明白己方人少力弱不是硬拼的时候,他们一边勉强支撑,一边放出了信号弹。
  说是信号弹,其实只是自制的烟花,在大白天只有声音没有光焰,不过火药足几里地之外也能听到。
  说起来虽然他们这群马贼号称陕北十三雁,但大部分马贼的武功都是平平,在江湖中算是不入流的角色,这里面只有他们的大当家不同。
  仇霸,十三雁的首领,人称独眼秃鹰。在还不是马贼的时候,仇霸是一位有名的侠客,在侠客圈里可以说有几分名望,虽然比不上关中大侠之类的顶级侠客,但也是受同道尊敬,百姓爱戴,那时候他还有另一个更加正气凛然的外号,是他的妻子起的。
  但不幸的是,某任地方官一个不小心看中了他美丽的妻子,接着便不小心将其**而亡。
  仇霸不是君子,这样的仇,仇霸只花了一个月零一天的功夫。刀,磨了一个月,而挥刀却用了一天。
  他用自己当大侠时磨练的武功,一个接一个地手刃了狗官全家。
  他们全都被好好地绑在柱子上,五官封住,按着时辰一个又一个被他像杀小鸡一样宰掉。
  复仇之后,仇霸就成了一个孤家寡人,也顺理成章地成了一个通缉犯。
  陕北十三雁的确坏事做尽,屠村之事不知道做过多少,但不可否认的是,他在当大侠时练就的武功很好,在彻底解放天性之后,四处搜刮秘籍练就的武功,更好!
  鼎鼎大名的铁面神捕史刚,追捕了他一年都没能抓住他,反而生生逼出了一个马贼团。
  这就是仇霸,被人忽视的十三雁大当家。
  ……
  “哧!”
  草丛和地面已经被鲜血和尸骨填满。
  有游戏者的,也有马贼的。
  血色的爪子直接穿透了青奋的太阳穴,那是他金钟罩的罩门所在,现在却被仇霸长得不似人手的爪子直接捅了个对穿,死得不能再死。
  “为什么?”
  嚣张的黄毛满脸都是不甘,他只是想做一个支线任务而已,怎么就被这样一个无名的npc给杀了呢?
  他还没能得到通关钥匙呢……
  他还不明白,为什么这个npc的武功这么强,他的玄阴神爪这么利!
  他更不明白,早就应该到这儿的谷月轩,为什么还迟迟不到?
  这和剧情完全不一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