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第十案 小酒馆疑案之二
作者:童锡钧      更新:2021-10-22 03:43      字数:2153
  出了这么大的命案,公安刑侦部门马上立案侦查,到了这时,刘得财不能不实话实说了,就把他如何看上了兰儿,和狗剩如何订下同盟一五一十说了。时任县刑侦队长钟华分析:刘得财的话是可信的,只是这里疑点很多,主要是兰儿和狗剩是谁杀的?为什么凶手杀死兰儿又割下她的头带走?谁和兰儿有这么大的仇恨呢?
  根据调查,兰儿和大家相处得很好,从没和谁红过脸,谁家有难处她都去帮忙。她的死让好多村民掉了泪。这样好的人怎会被人杀死又残忍地割走了头呢?还有一点让法医丁岚想不明白:都说兰儿是个二十几岁的女孩,可她的身体怎么是近四十岁女人的呢?
  钟华给刘得财请了神经科医生看了病,因为他已给惊吓得到了精神崩溃的边缘了。这样一个胆小的人怎会连杀二命呢?就算是兰儿没被灌药拼死不从,刘得财恼羞成怒杀了她,也没必要割了她的头藏起来,自己不逃走等着被抓。还有,现场也没有找到刘得财说的五万元钱。
  4、山穷水尽疑无路
  就在这时,有人来举报说:最近这里来过一个算命先生,很可疑,这人年纪不大,三十多岁,身体健壮。没出命案那会,在这转几天了,也不正经给人算命,总呆在小酒馆里弄二两酒一坐就是一天,出事后也不知他到哪去了。
  这是个新线索。钟华立刻撒开了网,带了人附近找了几个村子没找到,最后。终于在县城的火车站找到了这个算命先生,当时,他正要乘火车离开这里,钟华把他带了回来。可是,几次询问下来,算命先生根本不承认自己杀了人,只说他就是个算命的,靠嘴哄骗混口饭吃。
  钟华没有在算命先生的随身物品里找到凶案现场丢失的五万元钱。
  需要说明的是:凶手是很狡猾的,作案时戴着手套,现场没有留下指纹。钟华在凶案现场找到的指纹只有兰儿、狗剩、刘得财和无名女尸的(法医丁岚坚持说:那女尸不应该是兰儿);钟华比对算命先生的脚印也对不上,现场倒是留下了一些莫名的脚印,不是兰儿、狗剩、刘得财和无名女尸的,也不是算命先生的,算命先生穿的鞋比那些脚印要小一号,倒是和狗剩的相仿。可是,狗剩脚上是穿着鞋子的。
  难道事实真的如算命先生所说,他就是个靠嘴哄骗混口饭吃的算命先生?
  钟华不是那么容易蒙骗的,可是,现场所有证据都和他不挨边,案子进行到这里看不到亮了。
  5、柳暗花明又一村
  就在所有线索都要断了时,钟华想了个办法,把偷儿带到小酒馆,几番讯问,终于让算命先生开了口。
  钟华想:要想揭穿算命先生真实身份,就得知道他究竟是不是真的算命先生。
  钟华的叔叔以前干过算命先生,钟华小时候耳濡目染懂一点算命的行窍,就在询问的时候拿他知道的讯问算命先生,这一问把算命先生问毛了,他竟然对钟华讯问的事情一窍不通,那都是一些算命先生所谓的入门行活儿啊,什么“前棚”、“后棚”,“悬管”、“炳点”和“托门”;什么敲、打、审、千、隆、卖等等,问到最后,假算命先生现了原形,但他还是一口咬定自己就是个假算命、真骗钱的骗子,杀人的事跟他不沾边。
  钟华却看出了端倪,站起来,拍着桌子猛然大喝一声,让假算命先生吐出嘴里的东西,这一声把在场的所有警察都震蒙了:难道假算命先生把罪证藏嘴里了?
  可这怎么可能呢?要证明假算命先生是杀人凶手,最大的罪证就是那五万元钱哪!谁的嘴里能藏下那么多钱呢?
  当然不能,钟华让假算命先生吐出的东西也不是钱。
  不过,显然,在场警察没有听懂的话假算命先生听懂了,竟然蒙头蒙脑,乖乖的从嘴里吐出一样亮闪闪的东西来,沮丧地说:“连这个你都知道,真是服了你了……”
  一个年青警察上前用镊子夹起那个亮东西,惊讶地说:“天哪,人嘴里怎么能藏起这个东西呢?那嘴……”
  “怎么不能,”钟华接过镊子让人交给丁岚,说,“这是他们的入门功夫啊,说说你到底是干什么的吧!”
  这回,假算命先生没有抵赖,低下头承认了他就是个偷儿。那个亮东西竟是一块锋利无比的刀片。
  原来,尽管偷儿把刀片藏得很好,钟华在与偷儿对话当中还是看出了不同,这才大喝一声吓得偷儿吐出刀片。
  可是,偷儿仍是不肯承认是他杀的人,只说他就是偷儿,到这里假冒算命先生为的是伺机偷点东西。
  这时,丁岚匆匆跑来说:“没错!他就是杀人凶手,狗剩颈部的伤口与刀片形状完全吻合!”
  偷儿狂叫“冤枉!”,说,天底下相同的刀片多得是,就算他要杀人也得为点什么;他又没拿那五万元钱,公安凭什么根据一块刀片就说他是杀人凶手?
  钟华笑了,问偷儿:“你怎么知道凶案现场丢失了五万元钱?”
  偷儿哑口了,好一会才吱唔着说,是他听来的。
  钟华再次笑了,问偷儿:“你是不是一定要我把那五万元钱和你杀人时穿的鞋子、戴的手套都给你找出来,你才肯承认是你杀的人?”
  偷儿嘴里只剩下了一句话:“我没有、没有……”
  钟华说:“你有!本来,你是不想杀人的,凶案发生前你不想在现场留下你的脚印,就用布片包了脚进到小酒馆里,在柜台那看到狗剩换下的鞋,你就穿上了。虽然大一号,有布片撑着倒也不旷。谁知道,你进了小酒馆里屋后,发生了一件你想不到的事,逼得你不得不连杀二命,拿了钱和人头匆匆逃走。你把钱、手套和鞋都藏在那么显眼的地方,却只带了人头走,就是认为没人找得到,等事儿消停了你再回来取,你想得很周全,你以为你随身没带着钱,就算我们抓到你,现场没你脚印、指纹,没凭没据的我们也没法定你的罪,你想错了,天网恢恢,岂有不漏的道理?你的罪证马上就来了。别忘了,那个包袱上可全是你的指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