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8章【138号盒子】宫先生
作者:小一先生      更新:2022-06-20 17:44      字数:2211
  我垂下眼睛,“恭喜。”
  “没关系,是我没告诉你,我们的婚礼也是秘密的。”蒋雍走过来,“宫总来这里,是有什么事吗?”
  “只是探望。”
  “哦?我记得,宫总和我妻子,一直以来都没什么交集。”
  “实在是冒昧了。宫先生走后,每逢听到别人生病的消息,我就忍不住地难过。最近听到夏老抱病,就过来探望,真是冒昧了。”
  “多谢您的惦记。”
  我抬起眼眸,盯住蒋雍,一字一句到近乎咬牙切齿:“还请您不要难过,尊夫人一定会好起来的。”
  我将“一定”二字,咬得很重。
  蒋雍没说话,侧身给我让出了一条路。
  谈到蒋雍,我和他的梁子很深。
  10年前,蒋雍和他手下的团队,共计47人,是我强行赶出万家地产的。
  当时,还闹出了不小的风波。
  各大媒体将我妖魔化成一条阴狠的毒蛇:亡夫尸骨未寒,就伤筋动骨,将和他一起创业打天下的“元老”们逼出公司。
  正可渭“一朝天子一朝臣”,宫杉女士的凶狠,程度可见一斑。
  我很无奈,媒体们将万家地产的这次换人风波,描绘成一场险恶的政治斗争。
  各路财经专家,在节目上大放厥词。
  其实,当年我清出蒋雍他们的原因很简单:一是经营理念不和;二是蒋雍手脚不干净。
  宫先生**远瞩,善于把控局势,他总是能在第一时间,窥探出商机,并迅速投身实践。
  很多人说,富贵需向险中求,做生意需要包天大胆。
  宫先生比别人富裕,只是因为他比别人大胆,豁得出去。
  可我知道不是,宫先生是我见过的最为理智、谨慎的人。
  只有我知道,他在做出每一项决策之前,都做过数以百计的推演。
  宫先生走后,我宫杉自认,无此等视野和能力,经营方式以守住宫先生创下的一亩三分地为主。
  我记得宫先生曾说过,现阶段,房地产是盛放经济发展、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财富的聚宝盆。
  只要中国经济形势不下行,房产投资就是最稳健的。
  而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不得不停滞之后,这个“聚宝盆”自然会转移到股市上来——从各个国家的发展规律来看,经济是有发展阶段的。
  是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从未动过其他的心思。
  可蒋雍时任总经理,带领的一行人正值盛年,和我的想法不太一样。
  当时,很多企业家,都投身于资本浪潮中,成了新一代的弄潮儿。
  蒋雍他们看着眼热,于是,想让万家地产转型,将重心放在新兴的投资领域。
  我们为此爆发过多番争执。
  我的考虑很简单:我请你来做总经理,是为我解决问题、摆平事情、执行我的命令的。
  我不需要,也不会容忍,你来质疑我。
  谈不拢的话,那就不要谈。
  本质上,不兼容的人。是没办法在一起共事的。
  再加上,当时我从财务报表上查出来,蒋雍挪用了万家地产4000万的资产,去贷给其他公司,做过桥资金赚取利息,大约赚了200多万。
  我对此非常愤怒。
  以向法院起诉他,作为要挟,逼他辞职——我不可能要一个,同我意见不合,而且一直都怀有二心的家伙,来经营我宫家产业。
  蒋雍对此忿忿不平。
  他觉着,挪用资产算不得什么大事,说我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宫先生走后不久,蒋雍的确跟我求过爱。
  坦白说,他头脑聪明、一表人才、年少有为,的确是女人喜欢的类型。
  一起共事这么多年,男男女女互有好感,求爱也正常。
  但我却很清楚地知道,蒋雍对宫先生服气,却打心眼里就看不起我——更确切来说,应该是看不起女人。
  他这人,心高气傲。
  当时提出娶我,也不过是想从我手中,拿到宫先生的家产。
  我和蒋雍,就涉足资本行业一事,发生争执时,蒋雍曾指着我的鼻子,说我这个愚蠢的、格局狭小的女人,看不到社会发展的变化,抓不住商机。
  宫先生的家产,迟早要被我败光了去。
  后面,他越说越激动。
  竟至于开口,说我是因为宫先生的钱,才和他在一起的。
  听他这么说,我竟不觉得受侮辱,而是可笑。
  我遇到宫先生时才六岁,还是个小娃娃。
  我父母在文革中被打成右派,至今不知埋骨何方。
  当时,我被托付给了一名远房亲戚。
  可她也穷得很,在一个大雪纷飞的时节,她买了个陌生村铺里的糖人给我,让我站在雪地里等她。
  可她这一去,就没回来。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甜的滋味,也是第一次感到死亡近在咫尺。
  我等不到她,我迷失了方向。
  我在雪地里等了她一天一夜,最后沿着一条白茫茫的路向前走,一直向前走……
  直到冻的饿的再也走不动了,一个跟头栽在雪地上,爬不起来。
  前方一片白茫茫之中,我朦胧听到“汪汪”几声犬吠。
  挣扎抬头,眼前是一个男孩破旧的老布鞋,我沿着他清瘦的双腿向上看去,发现他十岁左右,面容如我般稚嫩。
  他手里拿着一个馒头,似乎被我吓着了,馒头“啪嗒”一声,掉在我面前。
  我条件反射般,捧着馒头,直往嘴里塞,那股疯狂劲儿。好似要直接给塞到胃里才罢休。
  男孩右边脸上的肌肉,抽了两抽,他一把打下我嘴里的馒头:“想吃东西,跟我来。”
  那天,我跟着他做了什么。
  好的还是坏的,我都已记不太清了。
  只记得。自己吃到了生平以来,最美味的未知食物。
  用一个破旧头盔盛着,底下生着火,很多年后,我才知道那东西是肉。
  后来,我俩从一个城市流浪到另一个城市,做点小工、街头讨点零钱……
  日子虽过得艰难,但总不至于饿死。
  再后来,长大了,我跟着一位修鞋师傅学着修鞋,他在街头跟着一帮兄弟厮混。
  1978年恢复高考制度后,我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手段进了大学,反正那时候,我已经会做很多衣服了。
  宽裕人家的太太小姐们,喜欢我自创的款式,我就搬到他大学的城市。攒点小钱。供他读书。
  我不敢离他太近,怕他那些洋气的同学看了笑话。
  他不以为然,总是抱着我笑,说这世界上没有人比我更洋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