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 第11节
作者:多梨      更新:2024-01-28 18:27      字数:2831
  太阳火辣辣地晒眼睛,李穗苗挤了一段加油的人群,好不容易走到地方,还没找到祁复礼的身影,又被爱笑的杨唐江架走——
  “走啦,咱班助的篮球赛快开始啦,咱们直系学长一对,对战工程机械的那一群男的,”杨唐江说,“咱们专业学长没人去报长跑,你走错路啦!”
  李穗苗怎么好意思说出自己要来看祁复礼,红着脸,她力气不够大,杨唐江和其他几个女同学又太热情,就这么,她被一路拖拽着,往篮球场上去。
  一路上,大家都叽叽喳喳地聊个不停。
  聊食堂今天的饭菜,什么时候过去吃合适;聊明后天老师的课,听说微积分很难;还聊各自的兴趣,爱好,最近追的剧,想买的衣服……
  男人,只是女大学生的诸多谈资之一。而这谈资的分量,绝不会高过昨天路边偶然看到的一条流浪狗。
  当然,八卦除外。
  “……没想到班助这么守男德啊,穿这么多,一点儿也不露,不知道是不是有女朋友了……”
  “……噗,那也太严格了……”
  李穗苗没听清,人多,越往篮球场的方向走,越挤。
  几个班的班长都已经自动号召,召集起了自己班的同学,为自己的学长们呐喊助威——所谓的不输阵,比赛还未开始,“拉拉队”已经主动就位。篮球场地的网外,聚集了一堆学生,乱七八糟地喊着口号,渐渐地都汇聚在一起。
  李穗苗被杨唐江拽着手,生生地拉到最前排。她大口喘着气,呼吸还没有均匀,大脑一团空白,鼓膜呼呼作响,在和杨唐江一同挤到网前时,终于看清站在场地里的两队人。
  李穗苗一眼就看到了叶扬书。
  ……倒不是因为其他。
  而是,炎热的夏天,这么高的温度,在几乎所有男性都穿着篮球背心和短袖时,只有叶扬书一个人裹得格外多。
  只有他,在篮球背心里穿了件雪白的长袖。
  严严实实,完整遮挡住他手臂和腿的长袖运动服。
  雪白雪白。
  白的像一堆碾成末的糖。
  第14章 历历
  when i hear the night is calling
  (当我听到黑夜召唤)
  and i need a friend.
  (我需要一个朋友)
  then just when i am falling.
  (在我下坠时)
  you're my strength to rise again.
  (令我重新振作的勇气)
  -
  开始关注一个人时,或许你自己也未必能意识到。
  你在每次升旗的时候下意识看向对方班级所在的方向,从此之后,对方的姓氏、名字、所在班级的数字、所在的学校、发型的样式、穿过的一双鞋子颜色,都变成了特殊。
  最特殊的还是对方。
  永远的独一份,万物不能与之比拟,无法替代的特别。
  你留意着每一个可能与对方相关的细节,像蜘蛛一样安静地吐出爱的丝,尝试捕捉空气中每一丝与对方的交际。
  你担忧对方看不到你。
  又担忧对方看到你。
  看到你那不加掩盖的、赤,裸,裸的、触目惊心的暗恋。
  你应当庆幸爱无声。
  我说。
  我庆幸爱无声无息。
  小麦穗。
  你不会听到我的心声,刚好,我也不会听到你对我朋友的仰慕。
  若是细细追寻,你对我朋友的关注,是否从高中时就开始了?
  我记得你常常去公告栏下徘徊,一遍又一遍地看上面的成绩和照片;我听你的数学老师在办公室中提到你,他夸赞你刻苦努力,说你成绩进步飞快,用力打基础;我想起你最常去的就是数学物理那两列的公告栏,想到你曾站在前面,埋头抄录上面的东西。
  我曾想过,在某个瞬间,你是否也曾注视过公告栏上的我?你的目光是否曾经为我停留?
  现在的我知道了。
  你看的不是我,而是我身旁的朋友。
  开学时,医院里。
  你为他更改的微信名称。
  你手机壁纸上的格言。
  原来你一直在看他。
  这可真是个不幸的消息啊。
  但是没关系。
  ——至少你还没有向他告白。
  在此之前,我需要解决掉一些麻烦事。
  比如,来按例询问我的、你父亲。
  地点就在老师的办公室。
  没有任何的证据能证明我和案件相关联,本来已经快了结的案子再度重新审讯。我能理解你父亲的焦灼,也知道他绝不会在无确切证据的前提下带我去警局。
  我想说,小穗苗。
  你父亲的慎重救了他。
  好了。
  现在,你的父亲就坐在我面前。考虑到现在在校园中,他和他的同事都没有穿警服,是便装。你父亲的同事看起来并不友好,我看到他深深的抬头纹,每一个毛孔似乎都在散发着麻木的程序化冷漠。
  相比之下,你的父亲,我未来的岳父,显然要平和很多。
  他早晨吃了韭菜馅儿的包子,那时候大约有心事,我猜他一定在想今天的问询过程,吃东西时心不在焉,包子又烫,汁水溅在他袖口上。岳父是个很慎重的人,立刻用纸巾擦了,现在只有一点点淡淡的痕迹和不那么明显的气味——韭菜真是顽固,对吗?
  它那独特的、刺激性气息,一旦沾染,就不能轻易摆脱。
  听起来像一种顽疾。
  我的爱就是顽疾。
  岳父的同事显然更加急躁,鞋底沾着一枚被踩烂的绯色藤彩虹的花瓣和潮湿的红土,我看到他衣袖上还沾着肉汤汁儿晕出的痕迹,有一点点凝固。
  他们一路走来,路上经过一只泰迪和一只萨摩耶,这两只热情的狗狗将它们脱落的毛发不经意第粘在了岳父和同事的身上。那只泰迪纠缠岳父同事的时间更久,我能明显看到那只泰迪在骑岳父同事腿时留下的痕迹——
  我早说了,岳父同事性格急躁。
  他差点踢了那只狗,又因职业而忍下;岳父手掌上有被绳子勒出的痕迹,泰迪的毛发还在他袖子上沾了几根,我能想象到那种场景。岳父和狗的主人合力将泰迪从岳父同事腿上抱走,狗的主人向岳父道谢,她身上那浓郁的香水味也不经意间被岳父的头发丝捕获一些。
  这就是岳父头发上阿玛尼红毒香水的来源。
  也是岳父同事现在僵着一张脸,脖子上未褪尴尬血色的原因。
  上次在食堂的沟通中,我已经确定岳父大人是步行来学校。
  范围确定。
  没有直达的地铁和公交。
  附近有同时售卖韭菜鸡蛋馅儿包子和鸡肉灌汤包的早餐店。
  经过一条开着藤彩虹月季的路。
  那位喜欢喷红毒的女士和养着白色萨摩耶的单身男性遛狗路线重叠的部分。
  以及,警察来京出差公干的住宿费标准——
  小麦穗。
  岳父大人没有告诉你,他住在哪里。
  但我已经知道了。
  我安静地看着李天自和那位名为钟威的男警察,回答着他们的问题。
  李天自问:“你父亲有高血压,你知道吗?”
  我说:“我不知道,我和妈妈都很久没有见过他——我是说,他出事之前。”
  钟威:“出事前没见过面?那你当初怎么还捅了他?”
  我说:“上次不是说过吗?警察叔叔。那次我是正当防卫——”
  我将衣袖掀开,平静地给他们看自己手臂上的疤:“那个时候他疯了,差点捅死我。还说要杀我妈,我是为了保护我妈,才夺的刀。”
  李天自看我胳膊上的伤疤。
  “我记得,尸检报告上显示,那不是致命伤,”我说,“也没伤到他内脏,就割破了外面的皮。”
  钟威说:“注意语气,好好说话,我问什么,你回答什么。”
  我问:“案子又有什么新证据了吗?”
  钟威说:“我看你一点儿也不难过。”
  我说:“是的,警察叔叔,我和我妈妈都不难过,我们一直生活在他的阴影中。”
  我闭上眼睛。
  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