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八章 吴天的生活状态
作者:一叶金      更新:2024-04-18 13:17      字数:2581
  .<
  颠倒走了,他爬上树去跟混圆告了别。
  是的,是爬上树的,爬树是跟混圆学的,还有吃竹子。
  至于西风,他跟着西风学会了打盹。
  跟黄金力士学会了打坐。
  他跟新朋友二狗也挥了挥手,作别!
  他走了,小混圆也哧熘从树上爬了下来,去追他。
  不过反应有点慢。
  清竹也有现身送他。
  吴天一直坐在小竹凳上,发呆。
  他在想一个问题,修行是为了活着?还是活着为了修行!
  这是个极其深奥的问题。
  所以他在发呆。
  脑子转得也不快。
  就这么慢慢的想呀,想呀,到最后也没想明白。
  他又换了一个问题,这个问题比较实际。
  是努力修行呢,还是这样摆烂?或者说顺其自然的养生状态?就像这样,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干,修行全靠天赋,全靠自然。
  毕竟大哥回来了。
  鸿钧一时半会也回不来。
  至于杨眉,吴天哼哼,他敢进来吗?
  这里可是洪荒,不是混沌。
  除非他想引出第九劫!
  让盘古出来!
  吴天开始眼皮打盹,想得太多,有些困了。
  顺其自然,吴天睡了。
  他的身体完全处于一种放松状态。
  也进入了休养生息的休眠状态。
  就这样,吴天在竹林里,开始了他啥都不干,想睡就睡的理想状态。
  开始摆烂,开始养老!
  他的小竹凳也换成了竹制躺椅。
  一人,一熊开始摆烂。
  都像大爷一样躺在躺椅上,露着肚皮,那叫一个有派!
  至于西风和二狗,也有躺椅,不过他们是趴着睡觉。
  西风小老虎偶尔会侧卧,露出肚皮?他总觉得不安全。
  二狗一直是屁股朝后爬着的,警惕性也贼高!
  只有国宝混圆最心大。
  胆小和心大在它身上完美结合。
  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吴天那是越躺越懒,骨头都酥了。
  这一天,他忽然想起,他好像说过要去看小妹的!
  吴天取出酒壶,喝了一口,清醒一下。
  然后,他对三个小家伙说,他出去一趟。
  二狗一直跟着他,把他送出了福地。
  他也不好意思,直接消失。
  就这么一直走出了福地。
  吴天挥手:“回去吧!”
  然后他,一步,两步,缩地成寸,远去。
  二狗一直摇着尾巴望着他。
  最后一走三回头,又在福地门口蹲下来,蹲了好久。
  九天太阴星,他一步,两步,就到了。
  太阴大道已经消失,或者说隐去。
  因为嫦羲,已经踏出了太阴大道,也踏出了太阴星。
  算是出世了。
  所以她们,也不需要太阴大道守护了。
  “大哥!”
  “大哥!”
  吴天一进入太阴星,她们就知道了。
  她们对太阴星的掌控,已经完全。
  两个绝世美女,一大一小,披着月华,格外神圣,风华绝代!
  都是女神,太阴星的女神。
  吴天笑着迈步向前,迎向两个绝世美女。
  尤其是小的那个,
  他们已经很久没见。
  嫦娥小美女咧着嘴,眉眼弯弯。
  这一笑,没了女神的气质,成了他小妹。
  “大哥……”
  吴天的手已经伸过去,按在了小丫头头上,柔软的长发,被他揉乱。
  嫦娥抱怨,但却没躲!
  嫦羲含笑,一直在旁边看着,她的眼神,在这一刻也很柔软。
  “看大哥给你们带了什么?”
  吴天摸出一把金莲子。
  又摸出一把火枣。
  他忽然想起,黄中李,似乎可以带给她们吃?
  不过忘了,下次吧。
  桂花飘落,月桂枝丫也伸了过来,欢迎他?
  吴天笑了笑,指尖出现了命泉,弹出一滴,两滴!
  月桂树更高兴了,他也感受到了。
  “大哥,我也要!”嫦娥吃着金莲子,腮帮一鼓一鼓,还眼巴巴的盯着他。
  吴天脑海中浮现出小白兔吃东西的可爱样子。
  “好,都有!”吴天的眼神更柔和了,带着宠溺。
  月桂树下,三人喝着月露,看着桂花一朵一朵飘落。
  说着轻松的话题,画面唯美,岁月静好。
  这里与世无争,这里岁月静好。
  吴天在太阴星,又呆了很长时间。
  两种环境,一种生活状态,都是摆烂,不过是换了一个地方罢了。
  嫦娥很高兴,嫦羲也高兴,不过已经有了少女的情怀。
  会发呆,会失神,有了愁绪!
  吴天选择了无视,不过慢慢他也烦了。
  然后就走了,这叫眼不见心不烦。
  吴天出了太阴星,决定去散散心。
  他放眼天地,决定去人族看看。
  吴天一步,两步,气息尽数收敛,成了一个普通的人。
  他走进人族部落,就连青桑树都没认出他。
  经过七八千年的发展,人族已经繁盛了起来。
  老人,壮年,青年,小孩……
  最初的那代人已经老了,不过还活着。
  因为他们是黄金一代,至少都有一万年的寿命。
  这还是在他们没有修炼的情况下。
  他们餐风饮露,以青桑为食。
  他们摸索着修行,开发自身的血脉,修行速度自然不会太快。
  吴天跟几个老人聊天,拉过一个小孩察看。
  然后,暗道一声惭愧。
  生而不养,说得就是他这个人父!
  不仅人族,还有西方的其他黄金种族。
  他都疏忽。
  其实他曾有过想法,让清风刻录书籍,他还为此创出了魔文。
  但后来,不知为何,就搁浅了。
  具体原因,他已经忘了。
  看来这个,得尽快提上日程。
  不然,他们都老了。
  吴天在人族呆了很久。
  然后离开了人族,向西。
  人族也有人得到了魔文,每一代都有,这些人天赋极佳,运气也极好,所以修为也高出了普通人一筹。
  吴天出了人族部落。
  他心血来潮,给自己造了一匹马,一匹白马。
  黑衣骑白马,手里提一壶酒。
  迎着西风,一副画面。
  古道西风瘦马。
  马是不够瘦,但人瘦呀!
  至于枯藤老树昏鸦,总会见到的。
  更何况,他就是乌鸦。
  洪荒的乌鸦已经很多。
  而且都是有枝可依!
  这是吴天当日的宏愿。
  也是他的法旨!
  洪荒凡草木之属皆应。
  不敢有丝毫违背。
  就连黄中李都应了。
  假如有一天乌鸦飞入魔罗福地,她也得让乌鸦落脚。
  大风中,吴天策马啸西风!
  夕阳下,白马低头慢行。
  他们没有目标,只是向西。
  吴天把酒壶换成了酒囊,在白马脖子下也挂上了一个。
  白马,也学会了喝酒。
  他们翻过高山,越过大河,驰骋在平原上,夕阳下,沙漠中,他们一坐一站,喝着酒。
  他们见到了很多的生灵,有凶的,也有不凶的。
  吴天都把他们打发了,即便是要吞他们的。
  没有生灵认出吴天,就是创造他们的父神。
  吴天也乐得自在。
  这是一次长途的旅行,没有目的,没有任务,就是到处走走,看看。
  清风已经回去了,去刻竹简。
  “应该建一座竹楼,就立在,二重山。”
  不然他怕,竹简和竹楼都被混圆吃了。
  当然,也怕被二狗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