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作者:沙夏      更新:2024-04-22 18:27      字数:1961
  命云濂至天蜀国护卫迎亲,也是给自己跟他最后的机会,如果云濂能在那时候认出殇儿就是他深爱的薛紫絮,那么我就会取消婚礼,让他们远走高飞。
  可是,他没有认出她,因为她的面纱从未揭下,如果不是那幅画,我想我也不会认出他。
  就这样,她成了我的王妃。
  大婚前一晚,我在母妃房间里呆了很久,过往的记忆几乎将我淹没,那种恨犹如脱缰的野马,如何都拉不住。
  所以新婚之夜明知那酒有问题,我知道那是府中的人想要嫁祸与她的,依旧毅然决然的喝了下去,却也有一种心思,因为那是她给的酒,所以,即使有毒我也要喝下去。
  她的非君不嫁让我愤怒,却又毫无理由,毕竟我与她只是政治联姻,还有她不知晓的仇恨,不该心动的,可是还是给她喂下情毒,希翼着那颗心有一天也能想到我。
  后来与她之间又发生了许多事,我总是在伤害,一边伤害,一边又躲在书房里独自大醉,痛苦不堪。
  我也不想恨的,我也想爱她,可是,我要如何放下恨?恨了八年,不,或许更久,要如何说放就放?
  情毒连心,每当她想着木劭凌心痛的时候,我只能躲在一旁发狂,脾气变得愈来愈暴躁,凡是牵扯到她的事,总是很难冷静。
  故意忽略她,任由侍妾们嘲笑她,找她寻事,可是最先累的,却是我。
  我不想再总是偷偷看着她的眼神时,发现那里根本没有我的痕迹,我就又想,其实恨也有另一种方法,将她的心夺来,等到她爱上我时,再狠狠的将她抛弃,让她痛不欲生,这比肉体折磨更令我痛快。
  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那一晚抱着她,跟她说着那些话,都是我早就压在心里,想要说的话,什么恨,都只不过是我的借口,说服自己的借口。
  我从来没有否认过,自己是一个别扭的人,让自己在爱恨中纠缠痛苦,是我自己作茧自缚,看着她厌恶的眼神,心,也会痛。
  她哭着跟我说,跪在我跟前,满身是伤的求我放她离开,那时候才知道跟她之间有些事已经无法挽回。
  害怕了,后悔了,所以小心翼翼的守在她身旁想要弥补,只要她能留下,心里不要再想着别人。
  我是个自私的男人,不容许我的女人心里有别人,即便其实我根本没有资格要求她什么。
  嗤笑着自己,其实爱恨只是一念之间,对这句话早有体会,冲动暴躁的性格并没有为伤害划下句点,愈演愈烈,终于让她以死逃离。
  我痛苦,****沉醉酒乡,用酒麻痹自己,那时候才知道,早就没有恨了,只有爱,因为太爱,所以总觉得不踏实,总想要紧紧地抓住她,然后,就变成了伤。
  再次找到她,看着客栈床上她雪白的小脸,那隆起的肚子让我无法置信,彻底崩溃了。
  半年来为了找她千辛万苦,痛苦不已,可是她却有了孩子,木劭凌说那是一家三口……
  我想我是疯了,真的要疯了,不顾一切的将她抢回,可是面对的竟是她的相对不相识,以为那是她想要逃避我的谎言,不顾她刚刚失去孩子的痛苦,将她囚禁,两年!
  她不知道的,其实每天我都在她入睡后去看她,在她的饭食中加了镇定的药物,她的情绪太不稳。
  用****麻痹自己,想要告诉自己,其实天下的女人很多,不需要痴守一个心不在自己身上的女人,可是还是止不住心痛,止不住渴望。
  却在两年后才知道,其实一切都只是自己的愚蠢,毁了自己的孩子,毁了原本可以得到的幸福。
  她说再也不要见到我,她说恨我,所以我不敢出现在她面前,两个月每天都会到听水阁门前好几次,却从不敢踏进去半步,害怕,看到她恨意的眼神。
  那日入宫,探子禀报连城赋要宴请她入宫,我知道连城赋必是打她的主意,或是想用她威胁我,所以只能焦急的冲到正门将她拦住。
  她一定不知道,那时候看到她我是一种怎样的心情,酸甜苦辣都有。
  暗道里她不愿独自离去,虽然嘴里仍倔强的说只是不想让我死的那么痛快,可我仍是自以为是的认为,她必是对我心动了的,那心,是多么快乐,几乎疯狂!
  然而,却仍旧只是我自己的痴想,她那么恨我,怎么会轻易原谅我呢?
  虽然知道云濂不会伤害她,可是怎么可以让她留在云濂身边,我一定要带她走,一定……
  然而,却不等我冲出石门,便被一支沾了麻药的箭射中,再次醒来,已经身处王府,再也找不到,她的身影。
  以大局为重,我只能将寻找她的日期押后,开始进行与连城赋的战争!
  连城赋的神秘力量确实厉害,可是我所拥有的并不只是那些中看不中用的圣朝兵士,还有一支,早在三年前便开始筹划的精英队伍,每一个人都是数一数二的高手。
  由这只力量与连城赋的势力对抗,我又多了些把握!
  自此朝中大臣分为两派,一方归于我的旗下,支持南涟王之子连城锦为帝,一方被连城赋收买,支持连城赋。
  这场战争持续到一半,我才忽然发现,连城赋要的并不是地位皇权,而是毁灭,彻底的毁灭!
  直到那日,在连城赋的阵营里,看到那个我日思夜想的女子,看着她身后站着如今以君上身份出现,支持连城赋的云濂,看着她缓缓抬起手中的箭,瞄准站在远方城墙上的我时,心,彻底绝望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