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学无止境
作者:yxy110      更新:2024-05-11 14:38      字数:9636
  (5) 坚持按监理程序办事。监理程序是监理人员进行把关的关键环节和关口。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不按监理程序进行的任何行动都是不允许的。例如,工序检查检测中,上道施工工序质量未经自检合格,并被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认可,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6)
  本工程的监理合同、批准的监理规划及细则;
  (8)
  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及施工图;
  (9)
  有关建设法律、条例、办法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79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93号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
  《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0)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技术标准及有关文件资料。
  三、
  监理工作要求:
  (1)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第六十九条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七十二条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三条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在施工过程中,各单位严格遵照《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有关内容进行贯彻和执行;并要求施工单位的现场管理工作向军事化管理靠拢,有令必行,不服不行,说行就行,雷厉风行,行必有果,不得拖泥带水拖拉扯皮,坚持提高工作效率。
  (3)
  施工单位应与施工合同签订后七日内书面通报施工组织机构及公司在该工程上的负责人,即公司代表,在整个施工合同执行期间,由该代表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履行合同义务,负责签发来往信函。并提供公司资质证明、管理人员及技术工种的资格证书等其主要人员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人员符合。
  (4)
  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开工,并于开工前书面报告施工准备情况(人员、材料、设备)。获得我公司驻地监理办公室认可后方可开工。若有困难时,可以书面提前五天向监理工程师申述。获准后可延期开工。
  (5)
  开工前应将正式编制、审核、批准、盖公章的施工组织设计报送监理工程师审定并报审开工报告。无施工组织设计及开工报告的不得开工,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的不得开工。
  (6)
  设计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项目监理人员参加;
  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抓紧做好图纸会审的准备工作,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总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对会审纪要进行签认。
  (7)
  施工用各类建筑材料均需向监理工程师报送样品、材质证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并按规范要求,监理现场取样,进行复试,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采购使用,变更用材时,需事先征得设计或建设单位同意,否则不得使用。
  (8)
  施工单位使用专业分包队伍时,须于分包合同签订前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供分包单位的有关资料,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
  (9)
  各类配合比、钢筋焊接、钢筋机械连接及其它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使用或安装,须于事前报送试配、试焊、试连接结果及有关技术资料,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或安装。
  (10)
  监理工程师对每道工序的操作及质量进行监理,并要求施工单位于每道工序前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又于每一工序完成后进行质量自检,并将自检资料送交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1)
  隐蔽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认真执行“三检(自检、交接检、专检)”制度,在检查合格的基础上,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园区质监站。与此同时,将隐蔽自检资料包括隐蔽照片等交监理审核。
  (12)
  监理工程师对某些质量有疑问,而要求施工单位复测时,施工单位应给予积极配合。并对检测仪器的使用提供方便。若发生费用和有关责任时则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原则处理。
  (13)
  施工单位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自检资料和混凝土、砂浆强度报告。
  (14)
  现场出现施工质量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并严格按照共同商定的方案进行处理。任何质量缺陷均不得瞒着监理工程师擅自自行处理。
  (15)
  施工单位应遵守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如有异议时应在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述,否则监理工程师可以不承认该部分工作量。
  (16)
  对地基基础及桩基、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项目经理进行验收、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参加验收,监理总结桩基、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报告。施工单位应对上分部工程做简要说明及质量评估。
  (17)
  施工单位于工程全部完工后,经过认真自检,认为符合交工条件时,可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验收申请,经监理工程师复验认可后,转报业主组织正式竣工验收。
  (18)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示范表式》的要求填写报验。
  (19)各参建单位,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应按照本公司及城建档案馆的相关要求整理归档工程资料。
  上海07监理工程师考试2月28-3月5报名
  (发布时间: 2007-1-12 10:25:30来自: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沪人考〔2007〕3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200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各区县人事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129号),经市人事局和市建委同意,现将《上海市200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21世纪人才网(
  附件:《上海市200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二〇〇七年一月九日
  上海市200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三)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7年6月30日。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一)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三)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四)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三、考试时间、科目
  2007年5月12日:
  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2:00-5:00《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2007年5月13日:
  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6: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为合格;参加2个科目(免试2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当年通过为合格。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缴费的方式进行。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07年2月28日上午10:00-3月5日下午4:00,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
  考生网上报名时,本人应牢记报名序号,正确输入报考信息,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三)现场缴费确认时间为2007年3月7日-3月11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现场确认缴费点地址为:
  1.同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赤峰路67号第三教学楼三楼)
  报名点代码:5959
  电话:65989445 65982240
  2.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河南北路301号)
  报名点代码:5858
  电话:64820453 64367400-2177
  3.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西藏南路765号,方斜路口,永惠大厦a座1904室)
  报名点代码:2810
  电话: 63456171-1011或1017
  4.上海市建峰职业技术学院(武夷路150号1号楼,近延安西路江苏路)
  报名点代码:2827
  电话:62525522 62515770
  现场确认缴费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务等进行审核,请考生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后,并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如上点办理确认手续。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资格证书均须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于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反面。
  本市老考生现场缴费确认,须完成网上报名,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后,携带2006年度准考证直接办理确认手续。
  在外省市参加2006年度考试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现场缴费确认时还须持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转考证明报名,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四)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应于2007年4月22日上午10:00-4月27下午4:00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六)关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网上报名指南》,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
  (七)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目55元。
  六、考生须知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草稿纸由考试院统一发放,考后回收。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一)考试成绩考试后两个半月可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
  成绩查询网址:
  成绩查询电话:95001966 95001263(人工台)
  (二)领证时间为考试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左右,请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通知或联系现场确认点。
  考试名称:
  200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姓名:
  叶学云
  身份证号:
  32030319710116041x
  档案号:
  2107310560
  级别:
  四科
  合同管理成绩:
  61
  进度控制成绩:
  89
  相关法规成绩:
  53
  案例分析成绩:
  73
  合格情况:
  不合格
  发证编号:
  备注:
  合格标准:
  合同管理 合格标准66分。
  进度控制 合格标准96分。
  相关法规 合格标准66分。
  案例分析 合格标准72分。
  上海职业能力考试院
  二○○七年七月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沪人考〔2007〕109号
  ——————————————————
  关于印发《上海市2008年度全国监理
  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各区县人事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74号),经市人事局和市建委同意,现将《上海市200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21世纪人才网(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上海市200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三)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8年6月30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08年5月10日
  9:00-11:00《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2008年5月11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三、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4:00-17:00《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一)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三)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四)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为合格;参加2个科目(免试2个科目)考试的,当年全部通过为合格。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2月23日10:00-3月2日16:00,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正确输入报考信息,牢记本人报名序号,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三)现场确认时间为2008年2月26日-3月6日(9:00-11:00,13:30-16:00),现场确认点地址为:
  1.同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赤峰路67号第三教学楼三楼)
  确认点代码:5959
  电话:65989445,65982240
  2.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河南北路301号)
  确认点代码:5858
  电话:33010538,63248620
  3.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西藏南路765号,方斜路口,永惠大厦a座1904室)
  确认点代码:2810
  电话: 63456171-1011或1012
  4.上海市建峰职业技术学院(武夷路150号1号楼,近延安西路江苏路)
  确认点代码:2827
  电话:62525522 62515770
  现场确认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资格等进行审核,请考生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后,并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相应材料,如报名表、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学历证明等,到相应现场确认点办理确认手续。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资格证书均须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于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反面。
  在外省市参加2007年度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时按照新考生进行报考,现场确认时还须持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四)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应于2008年4月22日10:00-4月26日16:00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相应确认点联系。
  (五)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六)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网上报名指南》。
  (七)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目55元。
  六、考生须知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草稿纸由考试院统一发放,考后回收。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一)一般考试后两个半月,考生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
  (二)领证时间为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左右,地点为相应确认点。请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通知或联系现场确认点。考试合格者须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
  其中所说的“领证时间为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左右!”这纯粹是屁话!不清楚!实际一个月后还有一个中间填表、缴费、缴照片的环节!并非领证!填写表格也不是领证时填写,而是在中间的时段填写。正确说法应是“成绩公布一个月后填表,然后再过一个月左右领证!”他妈妈的,害得老子我成绩公布后两个月从苏州到上海去领证却领不到,只是填表、缴费、缴照片!明明该在9月23号拿到证,却要晚拿若干天数!他妈妈的,说话大喘气!这个上海考试院!其实这中间缴照片、缴费的工作早在报名时就已经应该做完了!真他妈妈的是马后炮!
  个人情况简介表
  姓名
  叶学云
  性别
  男
  出生
  年月
  1971.1
  民族
  汉族
  籍贯
  江苏徐州
  婚否
  已婚
  健康
  状况
  健康
  政治面貌
  群众
  身份
  证号
  32030319710116041x
  毕业院校
  彭城大学
  学历
  专科
  学制
  3年
  专业
  工民建
  原工作
  单位
  职务
  专业
  监理师
  职称
  中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工作
  年限
  22年
  计算机应用
  熟练
  英语水平
  熟练
  现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13291171895(苏州)
  本
  人
  简
  历
  1983年9月至1986年7月,江苏省铜山县大庙镇东贺中学;
  1986年9月至1989年7月,江苏省铜山县大庙镇侯集中学;
  1989年9月至1990年7月,江苏省铜山县铜山中学;
  1990.09~1993.7毕业于彭城大学(徐州工程学院)土建系工民建专业;
  1993.8~1994.5就职于徐州黄河装潢公司,任质量监督员;
  1994.6~1999.9被聘于徐州安达(原名高伟达)房地产开发公司,任工程管理科科长.在奎园小区1#楼施工管理中,精心策划,科学管理,降低工程成本近70万元,本工程荣获市优质结构工程奖;后任销售科科长同时兼任房屋中介公司管理科长;
  1999.10~2002.10任职于徐州市亚圣建筑有限公司,担任过项目经理、技术科科长。在担任项目经理期间,科苑小区9#楼获市优质结构工程奖,西苑东区3#楼、小山子小区6#楼、8#楼、9#楼等工程均获市优质结构工程奖;
  2002.10~2003.6先后被江苏天地钢结构工程集团聘用为六安供电局屋面网架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经理和合肥分公司质量安全部经理;
  2003.6~2005.4.12任职于徐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下属单位徐州共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担任项目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常熟润欣花园高层及别墅住宅建筑;
  2005.4.25~2006.4.12就职于常熟市建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从事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工作;2005.10获得cad合格证书,监理过常熟新区标准件厂工地及常熟职业教育中心工程;
  2006.4.24~2007.4.30就职于上海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任总监代表,监理过上海浦东汉高工地及上海莘庄地铁站南广场仲盛商业中心工程、松江埃维恩工业厂房及办公用房;
  2007.5.23~2008.3.21就职于上海协同工程造价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任总监代表,监理过上海捷普科技扩建工程及苏州吴中区现代圆墅工地;
  2008.3.24~2008.6.2 就职于英泰克工程顾问(上海)有限公司,任总监代表兼土建监理工程师,在苏州地铁玉山公园站;2008.5.11在上海考取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008.6.6~2009 .6.5就职于苏州高新区新世纪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在狮山国际公寓、新升实验小学改造工程、狮山敬老院工地,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2009.6.11(周四)~2012.2.13就职于苏州市路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先后在广济路北延三期三标亚历三大桥装饰工程、人民路北延工程、阳澄湖西路黑色化化改造工程、相城区金澄路西延工程、312国道长青转盘改造工程、昆山城北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吴江滨湖新城便道工程、太仓市339省道东延新建工程任道路及桥梁监理工程师。2010.8.28(周六)在苏州被评为高级工程师。
  2012.2.13~2015.04.27苏州三联建设顾问有限公司,房建、市政工程总监,中广核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试验楼工程、罗斯蒂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厂房工程(施工单位苏州一建)、三元实验小学等五所小学改造工程、新思家园三期动迁安置小区(施工单位苏州嘉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横泾街道学海路等4条道路工程(苏州顺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塔园南路47号厂房工程(施工单位江苏中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5.05.06(周三)~苏州市长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特长
  土建监理工程师,施工管理经验丰富,精通建筑cad设计、电脑文字输入,精通施工测量放线等技术工作。总之,能全面掌握施工、开发、设计、监理等专业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
  备注
  本人照片(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