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章 番外二
作者:吃睡一条龙      更新:2021-08-03 17:59      字数:5481
  1991年的夏天,香港又是个酷暑, 过了9月中旬, 几场秋雨连着一下,岛上才凉快了下来。``
  星期四的下午, 随着下课铃的响起, 刚刚开学半个月的圣乔治中学打开了校门。
  网格状的饰有玫瑰花雕饰的英式铁门一敞开,停在校门前的一溜子的私家车就你挤我我超你的往里开。
  圣乔治刚修了车库, 车库不大,也就能停5、60辆车,这些来接学生的私家车可不得抢抢车位吗?
  圣乔治的规定是, 无论是中学生还是预科生,(香港中学都采用英式学制,学生修读五年中学, 并没有初中、高中之分;另外, 香港学制还有所谓的预科课程, 预科即为升读香港大学而开设的先修课程, 又称为中六,中七。)所有圣乔治的学生都必须参加课外社团。
  朱世涛参加的是马球社, 这个社团在学校的男生心里勘称炽手可热, 地位和女生心里的芭蕾社差不多。
  如果说芭蕾社团吸引女生是因为美和优雅的话——圣乔治每一年的校花几乎都是芭蕾社团的台柱。男生里常年都流传着一句话:能进芭蕾社的女生才称得上一个靓字!
  那么马球社,那就是男学生心里的圣地了。穿着制式骑装,骑着骏马飞驰,然后飞快地俯身挥杆,和队友们一起争夺胜利的宝座, 马球就是这么一项,帅气潇洒又英伦范十足的运动!
  但话又说回来,和马球社的地位成反比的是马球社的规模。
  圣乔治共有7个年级,学生的总数加在一起超过3千名,其中有男生大约1500名,除了那些书呆子,几乎人人都想进马球社(做梦都想),而马球社的社员常年只有不到30个人。每年能加入马球社的新社员大约只有5、6个人。
  原因很简单,要参加马球社,入社的基本条件有两条:一是社员参加社团活动时得自带马匹——家里养不起马的就请别填入社申请了。
  二是马球社每年要缴纳的社团经费是20万港币(包括每年春秋,冬夏各两套共6套的手工骑装、基本的马球装备、骑术老师、租赁练习和比赛场地的费用)——事情上,只这20万是不够的,每到年底,社员们一般还得补缴个几万港币。
  一句话,马球社就是个典型的少爷社团,年收入只有百万的中产家庭(高级中产们)是供不起的。
  入学后,朱世涛是满心忐忑地拿着那张社团申请去问他爸爸朱大友的。
  儿子想参加这么贵的社团,朱大友也是吓了一跳,可他转念一想,一来儿子和孙家的双胞胎是常去马场玩骑马的,儿子真要是加入了,不怕他跟不上;二来他一问儿子,发现圣乔治的马球社里集合了学校里所有的富豪子弟,儿子能加入的话,对他的未来大有好处。
  而且,他家有一个便利。买一匹好马(非赛马)差不多要花10万,可养一匹这样的好马,一年就还要花掉10万。在这一项上,朱家确是能省些钱的。
  要知道,养马的每年10万块花销,大半就花在马厩上了,其中包括饲养人员和饲料以及日常遛马驯马的费用。而孙齐圣在他家常去的那处马场里包着一个单独的大马厩,朱大友给儿子买了马后,完全可以养在他那里。
  需知,一般来说好马场是不会轻易开放马厩的,不是经年的老会员或者花大价钱,别想在大马场里有自个的马厩。朱大友想省的就是这个敲门砖的钱,平日里养马的钱。他可没这脸让孙家给他出的。
  至于那些好进的小马场,朱大友稍微考虑一下后就放弃了——儿子要么不进马球社,要进就不能显出穷酸样来!
  朱大友是不想再结婚的了,这一辈子他估计就士涛这一个儿子了,为了儿子将来好,他就是抠他自己的花销,也要让儿子进马球社!
  儿子,爸爸给你买马!给你交社团费!
  朱世涛本来只是想试一试的,结果,爸爸居然真的同意了!当时,他可是高兴坏了,差不多有半年的时间,他都乐得没给朱大友的那些女友脸色看!
  朱世涛交了申请后,过了两天,马球社派了一个学长来检验他的入社资格。
  朱世涛只能悻悻的说,马还没买到。
  好在那个学长脾气好,被朱世涛使劲求了求后,宽容了他几天,没立即往上报,否则光是这个临阵磨枪的功夫,朱世涛入社的机会就得少上3、4成——要知道,能读圣乔治的家庭至少都是个中产(圣乔治的学费是每年8万),这将近30万左右的额外花销,出的起的家庭不多,但也没少到一年只有5、6个的程度。
  甭管是轻轻松松,还是咬着牙出的这钱,每年能满足马球社入社条件的男学生至少有2、30个吧!
  但马球社宁缺毋滥,一般是毕业几个社员,就补收几个社员,只是免得分队练球时人数不够而已!
  检验完资格,才是骑马技巧的实地考试。
  这一关,朱世涛在同届的预选会员里排了个第6名,前面5个都是打小就骑马的老手,所以按说他应该骄傲的,可那年马球社只收5个新人。朱世涛的第6名正好名落孙山。
  幸运的是,考第3名的那个男生临时转学了,于是朱世涛就替补这个男生进了马球社。
  比起他加入时的种种波折,孙瑟陶笙加入马球社就显得太容易了!
  孙齐圣在马场认识的一个朋友,他的儿子正好就是双胞胎入社时马球社的社长,3个孩子常在马场见面的,于是——两人的入社申请一填好,当天就通过了;实地考试,孙瑟和陶笙考了个哥哥第一、弟弟第二的成绩。
  这天放学后,马球社有活动,社员们或者两三人一起,或者独自坐着自家的豪车去了学校租赁的跑马场。
  这天没有比赛,是练习日。32个社员按年龄分为4组,两两捉对厮杀。年幼组(中一到中三)分甲乙两组。
  一抽完签,发现球技好配合更好的两兄弟——孙瑟和陶笙都在甲组,分到甲组的其它5个男生就喜得眉飞色舞,一个爱耍宝的干脆仰头呼啸一声,“这一次准是我们赢了!乙组的各位,你们就等着铲马粪吧!”
  “……”乙组的7个男生互相对看了眼,沮丧得都不想说话。
  练习赛的结果也丝毫没出人意料,甲组大胜乙组8个球!
  社团活动结束后,乙组的人沿着跑道,拎着粪兜拿着铲子,垂头丧气地去铲热乎乎的马粪了。
  朱世涛牵着他的枣红色小公马离开年长组走过来时,孙瑟和陶笙正给他们的坐骑洗澡。
  朱世涛比双胞胎大了三岁,他刚满15岁,双胞胎则是要满12岁了。朱世涛今年读中三,双胞胎早上学两年,去年就入学了。到了今年,两人已经是社团里年幼组的主力,在校际比赛时,已经可以替补上场了。
  “士涛哥,我妈叫你今天去我们家吃晚饭。”孙瑟一边给马刷毛一边道。
  “好呀。”朱世涛正觉得饿了,他一边也开始给马洗澡,一边问:“听说你们家又请新厨师了?”
  孙家去年请了个米其林级别的大厨,那是做得一手好菜。这大厨做起菜来中西皆通,最擅长粤菜,还有意大利菜。如今,菲佣玛利亚除了偶尔还做做上海口味的家常菜,在厨房里已经只能给他打下手了。
  “没有。是杨太,她家全家都去美国度假了,走之前,她非要把她家的法国厨师借给我家用两个月。”
  杨太太精明得很,厨师闲在家里,工资也是照给的,还不如借给好朋友家使唤两天,也得个人情。
  陶笙先把毛刷完了,他一边把马交给守在一旁的工作人员,一边和朱世涛说起自己这两天吃的好菜,“……那大厨煎的红酒鹅肝,真是又嫩又香!我可以一口气吃上10块!现在我让他每天都做。士涛哥,等会你尝尝,绝对好吃的!”陶笙也饿了,他说着就舔了舔自己红润的嘴唇。
  孙瑟则更喜欢马赛鱼汤的味道,“我更喜欢喝马赛鱼汤,士涛哥,晚上你也喝一碗鱼汤试试吧。”
  “好。”朱世涛馋得摸了下肚皮。
  孙瑟和朱世涛先后给坐骑洗完了澡,刷好了毛,然后就把马都交给了工作人员——等会马场那边自会派人来接这3匹马回马场的。
  一场练习赛下来,3个人穿的骑马装早汗湿了个透,连马靴里都是汗水,于是赶紧就跑去了澡堂。
  出了澡堂,朱世涛先和朱家的司机交代了一下——晚上9点半去孙家接他,然后就和双胞胎一起坐上了孙家的黑色房车。
  而在小别墅这边,陶小霜正和两个妹妹一起喝下午茶。
  这天的下午茶是中西合璧式的,有烧鹅,有虾饺,有牛肉肠粉,又有马卡农龙和红丝绒蛋糕,奶油小方,还有红豆沙和伯爵红茶。
  “嗯……好吃!”高椿特别喜欢吃奶油小方,浓而不腻的奶油香味,入口即溶的口感,吃完一个,再喝一口清冽微醇的伯爵红茶,简直是绝配啊!
  看她这么喜欢,陶小霜就招手叫来菲佣玛琪娜,让她去一趟厨房,“你让布鲁诺再做一份这个,晚上小椿走的时候装好了给她。”她指着点心架上还剩最后一个的奶油小方道。
  “好。”菲佣玛琪娜点点头,刚要走,陶小霜又把她叫住了,“小椿,金子的口味像你,要不给她也做一份吧?”
  金子,是高椿和金铨的女儿金子衿的小名,金子衿今年5岁,是个很活泼的小囡——她最喜欢让爸爸和叔伯舅舅们把她放在肩颈上,然后骑马马玩。
  高椿道:“金子肯定爱吃,不过别准备一份,只要小半份,否则她会吃不下饭的。”
  “那就一份整的,然后再加个三分之一份。”陶小霜吩咐道。
  “知道了。”玛琪娜这才退下了。
  这时,采秀突然就啊了一声,“我差点忘了——佰岁早上和我说了的,他今晚想吃我做的炸鱼排,我得去厨房准备了!”说着她就站了起来。
  采秀和佰岁在英国住了5、6年,在英伦岛上生活时,两人觉得英国菜好难吃哦,谁知道真离开了英国,两人又时不时想吃个英国菜了!这不,佰岁今天就想吃采秀炸的鱼排!
  “我去厨房了!姐,椿,你们晚上要不要吃一块我炸的鱼排,我有秘密配方哦!”
  “那我来一块吧。”陶小霜道。前段时间她有些苦夏,体重一直都保持在95斤左右。这几天天气凉快了,她胃口也好了,但体重还没变,所以最近吃起东西来也不用顾忌发胖的问题。
  “我只要半块,”高椿道。
  采秀最后再喝了一口红茶,然后就起身跑去了厨房,留下一句:“知道了。你们两个晚上等着吃好的吧。”
  陶小霜看着她的背影,笑着直摇头,这都30出头的人了,还这么跳脱。
  “姐,你看人家佰岁,有法国大厨的手艺在,还偏要吃采秀炸的鱼排,这才是忠贞不二的好丈夫呀!”高椹一面把最后一块奶油小方放进嘴里,一面报怨道:“在我家,父女两个都嫌弃我!连金子都不爱吃我做的饭,她就喜欢吃他爸爸做的东西,哪怕是吃一碗芝麻酱拌面,她也要吃她爸爸做的,说是我面煮得太软了!”
  “谁叫你以前不跟着妈妈多学点手艺的。”陶小霜爱吃红丝绒蛋糕,就又拿起一个来。
  “我那时候懒得学嘛。大不了,家里以后都是金铨做饭,我洗碗就是了。”高椿很有自知之明,已经把以后的日子都安排好了。
  去年3月初,在陶小霜的搭线帮忙下,金铨被香港中文大学聘为了高级讲师,高椿就举家搬来了香港。而弟弟高灿读完高一就离开了上海,来香港这边读了两年预科,现在正在香港大学读大二。
  除了高椹,儿子女儿都在香港这边,已经退休的程谷霞和高四海干脆也来了香港,陶小霜就把自己名下的一套公寓(靠近波佬路的一套两室一厅)过给了妈妈。在香港这样的地方,有自己的房子,老人才住得安心。
  高阿婆在88年的年底就过世了,高大桃身体还好,现在一个人住在港务局的宿舍里,自在着呢,还不想跟着弟弟来香港住。
  程谷霞夫妇还把高雯也带来了香港。
  采红和高椹就如同所有人猜测的那样——离婚以后,一个飞快地嫁了新老公,一个不甘示弱地娶了新老婆。
  高椹的儿子现在都两岁了,采红好像不准备生了。谁想看看什么叫亲爸变后爸,看看现在的高椹就全知道了!采红没再生孩子,倒是没亲妈变后妈,但她和现在的丈夫交际太多,家里天天开牌局,夜夜唱卡拉ok,高雯跟着她也过不好,半大的小丫头现在只能跟着爷爷奶奶。
  晚饭准时在6点开饭。
  孙瑟陶笙,孙爷孙奶,孙仲,还有店里不太忙的迎泰夫妻,吃腻了食堂的高灿,思棋思画(他们也在香港上大学),以及小客人朱士涛都是准时到的大客厅,只有佰岁晚来了5分钟。
  “士涛,你多吃点。”陶小霜笑着招呼道。然后给他和孙瑟陶笙一人舀了一碗鱼汤。
  “嗯!”朱世涛红着脸直点头。爸爸的朋友里,他最喜欢陶阿姨了。性格温柔不说,人长得也漂亮!最漂亮!
  在12岁前,朱世涛每年过生时都会许愿,等自己长大了,就娶陶阿姨做老婆。
  嗯,到时大圣叔叔也老了,陶阿姨肯定不喜欢他了!
  结果呢——大圣叔叔他也和妖精似的,越长越年轻,就不变老!
  陶小霜又道:“孙瑟,你别只吃肉,吃点素的。陶笙,你想吃几块鹅肝?给我好好刨饭。”
  法国大厨的手艺和前几天一样,大受好评,而采秀炸的6块鱼排,大家也很捧场。佰岁不声不响地吃了两块,陶小霜和高椿吃了一块半,其余的都被好胃口的3个半大少年给吃掉了。
  吃完晚饭,大家各自去刷牙洗脸,然后移步去了外面的小花园,把饭桌留给了佣人们。
  散步散到一半,孙瑟陶笙先跑了,他们领着朱世涛去他们的房间打游戏了。
  散完步,大家又回了客厅,坐下来边看电视边说说笑笑。直到10点左右,才各回各家了。
  去儿子的房间看了一眼后,陶小霜独自回了房。
  心里念着孙齐圣,她很快就躺上了床。等她到了迷雾镇时,孙齐圣早就到了,正等着她。
  孙齐圣离开香港已经有3个月了。他去了苏联,看能不能在那里买到汽车生产线的全套图纸(尤其是马达,那是重中之重)。现在的苏联,乱得可怕,下面的人什么都敢卖,听说连坦克和飞机都有人卖,所以孙齐圣才动念去那里淘金了!
  孙齐圣和陶小霜说了一下那边的进展,然后就搂着陶小霜开始求欢,“小霜,我想你了,特别想……”
  陶小霜也想他了,就声音柔柔的道:“……那你快点,还要巡夜的。”
  “好!”孙齐圣笑着一把抱起她。陶小霜就搂住他的脖子。
  还没走到床前,他就迫不及待地埋下头去,伸舌舔吻陶小霜嫩白的颈项。
  陶小霜被他舔得呻/吟起来,十个手指用力,指尖陷进了他颈背的肌肤里。
  孙齐圣闷哼一声,胯/下硬得发疼的小孙齐圣被刺激得跳了一下,他抱着怀里又软又香的身子,往床沿一坐,然后反身一扑,让两人女上男下地躺倒在大床上。
  “小霜……这次你在上面!”他用沙哑的声音叫道,然后开始往上顶胯。
  巡夜人小屋里,霎时一室春/色。
  作者有话要说:  惊喜吧,一条龙不止更了,还爆字数了。
  嗯,大家不爱看配角的故事的话,那我就不写后面的番外了。宣布到此结束!
  所以,大结局就是——小霜和大圣快快乐乐地过着越来越土豪的生活,直到永远!
  不喜欢清穿的姑娘只能下下一篇文再见了O(∩_∩)O
  谢谢毛茛的地雷。还有18501316的地雷,这个是6月的,但我现在才看到。
  最后,谢谢看文到最后的大家,没有你们的陪伴,我写不完这个故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