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六章万仙山所见
作者:黄金大胖子      更新:2020-09-28 05:21      字数:5033
  让他们一辈子都在这种贫困线挣扎,才会让他们更加的疲于生活,才会让他们没有时间去想那些想听想怪的事情,这样子王可凡就少了很多的麻烦。
  这样做虽然说很不人道很黑暗,但是这个世界上你要是不黑暗一点别人就把你给吃定了,为了活下去你不得不这样做的时候,也许没有人会觉得你错了,很可烦的,心里面就是想着这些东西,所以说他不管怎么样也要变成一个非常强大而已厉害的人。
  如果自己能够变成一个强大而又厉害的人,他自然会让别人刮目相看,那自然会把别人吃得死死的,那自然的自然。
  别人连一点反对的余地和权利都没有,王可凡之所以会这么做,完全就是因为自己想要达成这种利益的根本,在某种时刻他根本就不会被别人手下留情,也根本不会对别人有什么仁慈的想法,只要能够把别人干掉,任何可以使用的手段都要使用出来,只要能够保护自己的利益任何手段和想法都可以实施,因为人都是自私的动物。
  王可凡早就意识到这一点,所以说他不得不黑暗一下,但表面上还要装的人5人6的,看起来光明又正大。
  这种伪装早晚有一天会被人看穿,但到了那一天再说吧,骗不了别人就用血腥的方式压制,当然能够骗得了一天就骗是一天呗,作为皇帝就是这样无聊和无奈。王可凡身体里面的小灵儿没想到他竟然是这样一个人,对他非常失望。
  被别人看成这个样子,理所当然的,应该会很在意别人的看法,但是王可凡根本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对于他而言就算是变得再黑暗也无所谓,他心里面始终想的就是无论怎么样也要追求自己的那种想法。
  尽管到头来万劫不复那又怎么样,每一个人活着都有自己的一面光彩留给世人去评说,无论黑暗也罢,凶残也罢,那都是后人去说的事情,自己想要做的事情,一定要不折不扣的去完成,也就是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
  别人又不会把你怎么的,只有自己才能够做自己的决定为自己所做的一切付出更沉重的代价,每一件事情的背后要么是成功,要么是背负着无限的代价,这就是大人物所要决定的选择,一定要承担一些东西的话所要付出的勇气当然是平常人不能够看得明白的……
  去深山,寻找木浩波,需要经过万仙山。
  这个地方为什么被叫着万仙山?王可凡很奇怪,因为他在一千年前的时候,压根的就不知道什么叫着万仙山。
  万仙山对于他而言非常的陌生。
  万仙山这个地方对于王可凡而言,实际上他是认识,也就是在从前的时候他修炼遇见过这样的山脉,这个山叫做小昆仑山为什么叫做小昆仑山,因为这里的山是非常陡峭,而且延绵800里,在一部分的山顶上拥有积雪,在古代的时候这里被叫做贺兰山。
  现在时过境迁,以前的沙漠变成了绿洲,因此山峰也改变了许多,已经经历了1000多年的岁月,很多东西都已经不再是之前的那个朝代,在王可凡的心里面,他不断的在想那些莫名其妙的问题,但是这些问题并不能够改变什么,他几乎不能够明白的是自己为什么会在这个莫名其妙的地方,由此感慨。
  万先生这里经历过一场战争,那是发生在1000多年前的岁月里面,所以说他们走在这里面还可以看见许多的废铜烂铁,王可反对这些没有什么感觉,但是詹姆斯菲尔对这些却是瞪大了双眼,他非常想要得到这些东西,看见他那一副眼神,王可凡都有的苦笑连连。
  “这对于我而言是很好的宝物啊,但是对于你们而言,或许根本没有什么用处。”
  詹姆斯菲尔非常高兴的说道。
  “1000多年前的岁月了,这些破铜烂铁早就锈死了,还有什么用,如果是能够打造武器的话,我早就已经想到了。”王可凡不屑一顾的看着他说道,对于他这样的眼神,觉得他真的是把垃圾当成了宝物的感觉,如果不是这种奇怪的眼神,他一定会觉得这家伙神经病一个,因为他的眼神告诉王可凡,即便是腐朽了的东西,他也能够把它变成宝物,因为铁锈可以经过化学还原成铁。
  所以说这对于他而言,根本就不算是什么难事情。
  但是这种成本太过于高昂,还是在附近的山沟里面用磁铁将那些铁砂吸起来,然后经过高炉锻炼,但凡是有了铁块,就能够很好的进行工业加工,并且制造起一个庞大的现代化的世界。
  “难不成你小子还能制造通话设备?”
  王可凡不由得对他眼睛里面闪烁出精光,回想起自己1000年前用手机的时候非常方便,到了这个鸟不拉屎的世界,连基本的通讯设备都没有,真正的是印了那句交通靠走通讯靠后,治安靠狗的生活年代了。
  想一想他非常怀念1000多年前的岁月,看见王可凡如此的眼神,詹姆斯菲尔好好的笑了。
  “如果你想要通讯设备,那是很好的,但凡是有资源开发我们就能够照的出来,不过光靠我一个人是不行的,我必须回一趟西瓜国,带来尖端的技术团队,那些在我们国家孕育不得志的那些科研人员可以巴拉巴拉带过来。”
  “那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看在我很想要把金山国搞成一个现代化文明的国家,你就应该这样做才是我的左膀右臂。”说到这里的时候,王可凡不由得假惺惺的起来,因为他心里面确实有另一种想法,这种想法很黑暗,当然不可以说出来,毕竟人和人之间只有互相利用的关系,一旦你没有用了就会被抛弃,就像是人在使用东西的时候一样,一旦这个东西没用了就会被丢到卡拉里面。
  这个詹姆斯菲尔是一个没什么脑子的人,他不会相信王可凡那么邪恶,但是知人知面不知心,你又不能够看得穿,人家心里面此时此刻在想些什么鬼东西,但凡是能够想这些鬼东西的人,又非常能够控制自己的情绪,让你根本就看不懂他的本来面目,每一个能够做皇帝的人,他们都是给人一种外表像佛爷,内心像恶魔一样的人。
  总之来说没有这种手段,在高处的位置很容易被人干掉。
  所以说人要有这种城府,才是能够在上位站得住脚跟,越是腹黑的人越是有本事,又是那种什么都一下子倒出来的人,往往不能够站在高位上,如果他这种人站在高位上,那就是一个字——死!
  “ 你没想到的事情多了去了。还有你很多不知道的,这个世界的文明,1000多年前的文明在某些地方还是保存了火种,只是差一个传播者而已。”
  他看见王可凡如此的在那里沉思,不由得马上对他说道,听见这种话他感觉到万分惊讶,不明白这个家伙为什么那么直白的就告诉自己这些东西。
  他很不想知道这些令自己觉得头痛的事情,不管怎么说,自己必须要努力完成自己所要达成的梦想和目标,为了这些梦想和目标。当今竭力,不管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也会要达成 。
  王可凡就是这样一个人 ,做什么事情他都会跟别人不一样,也会跟别人有着出入。
  所以说千万不要小看他这个人,有时候你越是想看越是会上当受骗,他总是摆出衣服让别人看不透的伪装的面孔。
  这样做当然是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不让自己被别人直接伤害,但凡是有城府的人,别人想直接伤害他都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情,因为这种人能够把自己隐藏的非常深,一般的人看不见他的本来面貌,看不惯他的本人。
  那我就无法自动撤离进行攻击,房卡房间的家伙,有时候他自己也想不通,为什么自己要选择这样子做人,不管怎么样自己选择这样做,就一定要把这种东西延续下去。
  无论以后会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哪怕是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一个人想到很多事情之后,不由得开始慢慢的变得像自己都认识不了的那个人,其实以前的王可凡非常单纯,只是修真练剑不断的进步而已,当他背负了镇元子这个使命,他就开始改变了自己。
  他这种改变也是为了适应这个世界的生存而已,如果不是为了生存下去,谁愿意改变成这个模样,为了更好的活下去而改变自己的本来模样,就是不断的在进化,人都是经历过太多伤害才会变得这个样子,如果不是经过伤害也不会选择这样子存活下去。
  所以说人需要一个非常邪恶的世界来锻炼自己,让自己变得更适合抗拒各种各样的风险。
  越是邪恶的世界淘汰出来的人,到了最后都是成为英雄的角色,他们就会掌控整个世界,操纵整个世界成为时代的佼佼者。
  镇元子之所以选择王可凡,是因为他具有这样的本事和特质,但凡是能够当上国王的人都一样的黑的不得了,当然他的外表要装出来,非常的光明正大,内心的黑暗是他能够活下去的本钱,如果不狡猾服黑,那自然是无法存在于这个世界的,因为比你影响较大的人太多,你没有他邪恶和狡诈,你肯定会活不了的。
  因此简单的人根本就适合不了王克凡这种世界,所以王可凡才会脱颖而出成为别人的太阳,那就简单而又无法适应这个世界的人,他们就求神拜佛的样,希望老天派遣出一个能够引领他们走向未来的人,人总是会这样想,把一切都寄托在别人的身上,而自己从来不想过要改变。,所以说这种人非常适合人左右 。
  因为他们本来的想法就是当一个渺小的人类,根本就没有想过要成功,又或者说成为一个非常有用的人,他们这种思想让他们自己成为了一个渣渣。
  这个时候王可凡要跟詹姆斯菲尔分道扬镳,詹姆斯菲尔看见这么多废铜烂铁在这个沟沟里面,他要去找一帮人来把这些废铜烂铁炼成钢铁,然后制造现代化的兵器和生产设备,这样才能够让金山国从而走向繁荣和富强科技带来的进步,当然是大批量的生产,以至于让人们有吃不完用不完的东西。
  当然也会带来巨大的副作用,那就是容易生产过剩,生产过剩导致的环境破坏是非常严重的。
  大发展你就代表着大危机,大危机也代表着很快就会陷入更大的混乱,但是人类何尝不是希望自己的生活能够过得好一点,这也是非常矛盾的事情,你不选择这么做,但是这个世界会逼迫你这么做,如果你不发展起来,别人就会把你吞灭。
  王可凡处于这个节骨眼上,他也是没有办法,也只能向着前走一步看一步,但是他坚决不会让这个世界重蹈以前自己1000年前的负责,让这个世界再一次陷入核战争,人类的火种需要保存下去,希望就在未来。
  希望总是会让人看到光明,有光明的地方就会让人信心倍增。
  不断的朝前走,也不断的争取让他的内心感觉到无限的光明。
  “也许经历过很多事情之后,我才会感觉到有一种无限的光明。希望咱们一个月之后见面,你不要快点回来。要不要把墨雨儿带回去,让他在路上保护你?”说到这里的时候,王可凡把会混元秘术给了墨雨儿,他希望她能够参悟这本书籍,换个房都没有参悟混元秘术,竟然给墨雨儿参悟,这真正的是有点坑人。
  “你把这本书竟然给了我,那你怎么办?你没有尝我这本书?”
  木鱼儿很是惊讶的看了一眼王可凡,王可凡淡淡一笑。
  “我修炼了烈火13剑,已经足够了在镇元子把这本表说给我,我也没有看懂,或许你比我更有资格看懂这一本书,因为我越来越偏离正道,变得越来越黑暗,你是一个非常有爱心的女人,我想你应该能够玷污得了。”
  王可凡在墨雨儿的面前根本就不装了,直接把自己的面目展现出来,不管怎么样人还是需要一两个靠山,要真诚的交往才行,我女儿沉默了一下之后接过了那本混元秘术。
  詹姆斯菲尔当然觉得王可凡可以修炼的,因为这本书可以倒过来修炼,但凡是讲正道大道理的书,你可以反过来看,就会看到另外一个道理,所以说修炼武功秘籍也会这样子,在詹姆斯菲尔来见一下王可凡,把这本书重新翻译了一遍,因为它的储物戒指里面有一种玉石可以将书里面的内容复制上去。
  做完这些之后,王可凡就去了食人部落落。他们暂时分开了。
  他一路朝着深山老林而去,一路上看到不少白骨,那些骨头都是人的骨头,看起来就非常阴森,宛如一座坟墓一样的感觉。
  王高凡走到这里的时候,天色已经黄昏,深山老林里面时不时传来几声怪兽的喊叫声,更加,增添了几分诡异的气息。
  王可凡当然不能停留在这个鬼地方,他要快速的朝着自己的目标地儿去,一路上他都没有停留,快速的朝着前方而去。
  当他刚刚走到一座山的面前的时候,天色完全的暗淡下来,树林里面不断的飘着里里鬼火,空气变得异常的沉闷,好像要下雨一样,这个时候正值夏季,高低压差非常大,尤其是山里面经过太阳的暴晒之后,到了夜晚要下雨的那种气息让人感觉到非常烦闷。
  王可凡走向山林最高处,看了看他们绘制的地图,大约距离10人部落的总部还有20多公里的样子,他不由得打算明天再去,现在这里住一晚上再说。
  修真念道的人早就习惯在野外生活,因此可以就地取材,各种各样的事情就不细说,让他干完这些事情之后准备做晚饭,因为燃烧的那火焰在20多公里里面清晰可见,因此会招来部落的人攻击。
  王可凡根本就没有在乎他们,因为在他的眼睛里面这些人不过就是那样而已,真正的跟他打起来,他也不会害怕,因为他根本就不会是轻易被人干掉的那种人。
  像你这样的原因,他就不在乎危险不危险。
  刚才刚刚准备烧烤有一只兔子的时候,一阵空气变得非常的剧烈,好像是忽然刮了一阵大风一样,他那火的也被吹得摇曳起来,好些柴火都被吹到了一边,他感觉这不是自然的风,是人为的,下意识的将昆仑剑抓在手里面,准备应对危机,就在这个时候他看见对面坐着一个黑袍老者,老者的斗篷很低,看不见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