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再谈理性思维与人性思维(三)
作者:山高知寒      更新:2021-06-09 16:14      字数:4955
  第二十九章、再谈理性思维与人性思维(三)
  资本主义
  在资本社会里,资本主义、民主主义、民族主义、民粹主义都依赖灵魂与精神为主导的唯心世界来维系民众之间的关系,唯心世界发展的最高境界是“绝对精神”,而“绝对精神”的最高臆想则是绝对垄断的私有化社会,所以民主的最高境界就是在“绝对精神”下发展高度私有化的资本主义社会,以绝对精神占有绝对物质,来实现以精神为主导的社会发展体制。
  而共享主义则依赖物质基础为主导的唯物世界来发展社会进程,唯物世界程度的最高境界是“绝对物质”,共享的最高境界就是在“绝对物质”下发展高度公有化的共享社会,以绝对的物质基础来主导意识形态下的社会发展机制,实现全体人民的共享机制。
  “绝对物质”的最高境界就是物质的按需分配制度,以物质为基础的共享,这是康德哲学的思想路线。“绝对精神”的最高境界就是自我意识的高度自由,自由贸易协定的完全市场化,说到底就是物质基础的绝对自有化,这就是黑格尔哲学的最高目标。
  那么如何把民主与共享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如何将康德哲学与黑格尔哲学融合在一起,将是人类文明将思想方法推进到“立于四”、“结于五”原因。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类开始脱离农村,放弃游牧向城市汇聚,封建思想与资本思想也在向城市汇合,两种截然不同的思想方法在交汇处发生碰撞,碰撞的结果是在矛盾中磨合,在磨合中寻找共同点,这个共同点就是哲学与理学交融的共同点。
  交融的结果是产生立宪治国的思想理念,这就是形成“立于四”思想的原因。
  “立于四”思想的形成与人类文明向城市化发展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当人类活动集中于城市发展之后,城市中的手工业者与商人形成城市的主体人群,这部分人对法制规则的依赖远远大于对政府的依赖,在民主思想浓厚的商人心中,法律制度是保障他们公平贸易的基石,所以城市中的人群更加关注长效的法律制度,以及规则规定。这就是法制思维产生的原因,法制思维的形成应该是超越理学与哲学之上的思想方法,法制思维是四角立物的思维模式,寻求的是稳定不变的长效机制,这种思想的形成可以从英国与日本找到。
  但是在农耕为主导的社会对法制的需求就明显弱势得多,农耕社会一般都是社会化比较强势的集权国家,政府与法制是混为一体的社会,民众的民主意识比较淡薄,自然对政府的依赖要远远大于对法律法规的依赖。
  可是当人类文明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时期,进入城市化发展之后,财富的积累开始形成规模,人类就会寻求一种固定不变的生存发展模式,人类定居在一个个定居点,汇聚成一个个四方形的城市,形成城市化发展之路。当人类向城市化发展,人类的思想方法也会逐步发生变化,变化的主要因素仍然集中在“顺应自然”与“改造自然”之上,无论你是“顺应自然”还是“改造自然”都需要有规矩准绳来维系社会秩序,无论你是发展经济还是共享资源都必须有强大的法律制度来维系。这一切就是产生立宪立法,法制治国思想的原因。
  无论是资本主义与共产主义,最终发展的共同点都在高度城市化,高度工业化,高度商业化之上,而这一切都必须有高度的法制体系来维系,立宪治国就成了资本与共享的必由之路,法治思维也就成为“立于四”思想方法的主体思想方法。
  “立于四”思想方法的形成就来源于农耕与游牧向城市的汇集,来源于哲学与理学这两种思想方法的融合,虽然这两种思想方法存在本质的不同,根系原理的不同,自然文明发展方向的不同。但是当两种思想方法汇集到城市之后还是要走合同之路,在矛盾中融合。
  我们知道具有哲学思想的人,心是开放型的,心菲是打开的,喜欢采取主动出击的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民主思想很浓。而持理性思维的人,心是内敛的,心灵的窗户是关闭的,有心事也是在封闭状态下进行化解,用静制动,以理服人,被动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共享思想很浓。
  可是现实往往相反,持有哲学思想的人往往能够做到事前找到事物的缺陷,采取主动出击的方式,处理问题,化解矛盾,这样做往往能够成功。而持理学思维的人往往抱着天理已定,顺其自然的思想,等待事物的自由发展,这样往往贻误战击,造成被动挨打的局面。
  这也是自古以来中国人容易被动挨打,受人欺负的原因。
  那么为什么哲学最终还是要选择与理学融为一体呢?因为这个世界是有限的,你不能永远扩张下去,地球是有限地球,改造也得有个限度,一味地扩张势必造成灾难性后果,你不可能永远攻击,永远前进,你总得有静止下来的时候,如果你想要静止下来,你就必须要有一种思想主张来平仰你外向型侵略扩张的心态。而这种思想只有中国理学里有,你只有拿起儒家六经与《道德经》你才能找到这种原始的思想方法,才能停下脚步来静静心,看看这世界是不是可以顺应天理,以理服人,让理心服人心,以和为贵,天下安心,实现天下一家的社会。
  这个也是持哲学思想的人必由之路。
  好在如今的中国与德国人正在探索这种思想方法,思想原理来自康德哲学,但是康德哲学只是将物质基础前置于意识形态之上而已,并不全面,并没有接轨中国传统理学,这与中国十三世纪上层建筑釆用朱熹理学有关,与十九世纪中国人急于摆脱封建思想束缚有关,与中国人不能正视中国传统思想有关,与中国传统理学向世界宣教不够有关,也与持哲学思想的人群抵触理学思想有关。
  但是我们应该看到,人类文明最终达成的结果就是哲学与理学的熔于一炉,成为融为一体的为全人类文明发展服务的思想方法。这一切又是思想方法从“立于四”推进到“结于五”的过程。
  由于哲学是摒弃自然科学而独立产生的一门学问,是一门专一研究人类行为的学问,所以哲学是后天培养性的学问,不具备先天条件,需要后天教育才能获得,不同于理学有先天理性因素,因此哲学思维不是所有人都具备的。但是人类对“顺应自然”还是“改造自然”的心理需求是有先天因素的。
  人类在选择“顺应自然”还是“改造自然”时,人类发现“顺应自然”已经落后于现实,因为你要在一片空旷的地方建立一座城市,你就必须选择“改造自然”,而放弃“顺应自然”。这就使人类开始强行推进“分于三”的思想方法,走资本主义社会之路,走市场经济之路,向城市化进军。
  当人类汇集到一个个四方城市之中后,人类发现在城市并没有原来预想的那么美好,在城市中一切都是四方的框架,人与人之间脱离了农耕时的融合感,心中的从化意识在消失;同样脱离了游牧生活的人们感到生活在四方框架下,心中的自我意识在消失,自由感在消失。人们开始发现自己已经成为一个孤立的单元个体,安全感也在逐步消失,于是人类开始寻求一种强有力的法制规制来保障生存安全,人类对法制化地追求逐渐明朗清晰起来,由是人类对“改造自然”的思想方法更加需要,更加认同,由此产生的结果是“分于三”的思想方法顺序成为“立于四”的思想基础,成为资本主义制度顺延至君主立宪或共和立宪制度的思想保障。
  立宪制度的基石是法治思维,而法治思维又是建立在人性思维之上的思想方法。法治思维与理性思维没有太大的关系,因为理性思维是不认同法治思维的思想方法,也就是说持理性思维者并不太认同法制制度。
  然而,随着一个个城市的建立,人们发现在城市中生存发展也有缺陷,缺陷就是城市化发展过于死板,过于法制,过于框架,过于教条,过于逐利,两极分化严重,人与人之间缺乏人情关爱。人们开始期待改变这种局面,然而如何消减过度的两极分化,实现利益均等利益均沾,又如何实现权利在框架中受到限制等等愿望,如何将人类社会的发展推到一种共享制度之下,就成了立宪制度下人类追求的全新的文明目标。
  如果想要实现这一切,实现法制下的融合与包容,人们发现只有回过头来发掘“合于二”思想方法中的一些原始的理性的思想主张,才能从根源处解决人类思想因“三分”“立四”产生的分崩离析的思想现状,以及立宪制度下产生的教条思想。
  “合于二”是建立在封闭制度下的思想方法,内涵中有一种熔合发展,包容共进的力量,是天人合一思想的根基之地。在这种思想影响下,以和为贵,融合发展,是形成熔炉式发展机制的基石,也就是说如果你想把全世界的人融合起来,成为一个大家庭,你就必须启用“合于二”的思想方法,这也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根基是建立在封建制度之上的根本原因,说到这里你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凡是社会主义国家都或多或少的保留有封建思想的原因了,这也是人类为什么无法摆脱与埋葬“合于二”思想方法的原因。
  那么为什么持理性思维的人无法得到共享思想带给人们的惠及呢?因为理学中有灭人欲的思想,不认同人类有灵魂与精神存在,过度膨胀物质需求,机械化压制人性需求,过度膨胀利益主体的强权意识,过度集中权利阶层的强权意识,力求权利集中,力求打造一个坚固的封建堡垒。在灭人欲的状态下过度集中的利益割据是造成共享思想无法实现的根源,也是起义反皇者历朝历代反复出现的根源。
  要想实现共享,可以将物质基础置于意识形态之上,这也是唯物主义思想产生的原因,但是如果你真想实现共享社会,你还真不能“灭人欲”,即便是人类实现共产主义也不能泯灭人欲。因为“人欲”是人类一切需求的心理保障,欲从心起,人从欲生,国从欲立,如果没有“人欲”,一切皆会废止。
  共享是什么?共享不只包括物质共享,也包括精神共享。持理性思维的人为什么心中期盼无限的共享,却无法得到共享带给人们的惠及,为什么?因为共享不只是物质的,更多的还是灵魂与精神的共享,这其中更多是自我,是人欲。
  就国家,法治,政府而言,国家,法治更重要的涵义是:国家之内、法治之下是人民寄托灵魂与精神的地方,是寄托自我与人欲的界面。灵魂与精神、自我与人欲只有在国家中、法治下,才能获得个人的人格、自由与价值。在国家之内、法治之下才能享有共享,只有政府是物质性的,是人民获得物质利益的场所。
  所以说“结于五”思想方法的产生正是为国家与法治而生,只有将国家与法治平等的置于政府之间,“结于五”的思想方法才算真正成立。“结于五”思想方法包容了“起于一”、“合于二”、“分于三”“立于四”思想之间的差异性,合理调和一元思维,理性思维,人性思维,法制思维之间的抵触与矛盾,合理改造一元化思想单一,合理调控理性思维只有物质没有灵魂,人性思维扩张主义,法制思维法治法大无界的缺陷。平衡物质与灵魂的力量,化解权利阶层、资产阶级、无产阶级、中资阶级之间的利益矛盾与对立关系,避免出现矛盾冲突,避免爆发危及人类文明发展的事件。以和为贵,发掘出最适宜人类应用的思想方法,来践行以人为本,格物致知,以人治人,以理制法,立宪施制,平衡权利,共享资源,利益均沾的政治制度。政治生态,民事关系重点强调互为包容,互相监督的主体社会法治与法制和谐社会。
  这种制度最先达成的国家,也是中国、德国等国。
  因此上说,人们即不能痛恨一元制,也不能唾弃二合制,更不践踏三分制,还不能抛弃四立制,而是汇总所有人类思想产生的思想方法,将对立的隔离开来,矛盾的分散开来,以宽广之心,仁爱之心,妥协和兼容所有人类文明发展中产生的思想方法,以便为人类文明发展所利用。
  “结于五”是五棱锥立物的循环机制,在“结于五”的思想方法中,每一个概念都是循环监督的思想机制,五种权力是平权时代,宪、政、法、监、司五权平等互衡,互相监督,循环制约。
  “结于五”是资本主义、立宪主义、民主主义、平权主义,集权主义、自由意志主义、保守主义、客观主义、民粹主义、扩张主义、和平主义、理想主义、自然主义等等思想的汇集之地,多种思想并存,形成互相包容,互相监督的社会机制,以实现人人平等,利益共享的主体社会的民主法制社会。
  在“结于五”思想方法的作用下世界基本形成天下统一松散联合的政治生态,形成世界一统的雏形,离实现共享已经不远了。之后是“顺于六”的开始,对于“顺于六,离于七,易于八,归于九,满于十”的五个思想方法,这里不作详述,在之后的章节里会有详细的论述。
  人类的思想方法发展到“结于五”的时期,“结于五”是将“国家”概念演绎到完全的时期,因为在理性思维者看来国家是由物质基础组成的社会组织,而在人性思维的人看来国家是意识形态下的社会结构,但是当思想方法发展到“结于五”的时期,国家概念即是由物质基础主导下的社会组织,也是意识形态主导下社会结构,两者不分主次,共同构成“国家”概念。
  只有在结于五”的发展阶段,物质基础与意识形态,唯物与唯心,资本与共产享真正得到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