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送礼邪风,肃贪私访
作者:龙叔重约      更新:2021-11-28 20:50      字数:3686
  大清顺治时,有一位官任给事中的任克溥,曾精辟地总结当时的官场风气:十分精神,七分用于交结。
  何谓交结?送礼之谓也。
  连顺治皇帝也不得不承认,下级官员把精神都用到钻营送礼上,“大僚之好尚,唯在乎位高多金”。需要说明的是,顺治时代尚处清朝立国初期,政治还算比较“清明”,到了大清晚期,“送礼政治”更加盛行,官员的十分精神,已经只有一分办政事,九分用来送礼了。
  上司必须送。无论哪一级官员,下属官员的命运都掌握在上司之手,下属除了送礼“培养”感情,别无他途。否则,就会像汪景祺于雍正二年在《读书堂西征随笔》中所阐述的那样:“不能保其位,且有破家亡身者。”
  所以,下属官员节日要送,端午节、中秋节、春节、上司生日、上司夫人生日,这五个“节日”,都得给上司呈上“节礼”,合称“三节两寿”。平时也要送,对于上司而言,几乎天天门庭若市,一年又何止“三节两寿”?!
  咸丰四年(1854年),四川学政何绍基在给皇帝的奏折中谈到:自己在地方上所接触的些官员,都为给上司送“到任礼”和“节寿礼”而深感痛苦,一个州县官员,每年送给督、抚、藩、臬、道、府等各级上司的“三节两寿”及到任规礼,多者达一万几千两。而且,这些礼金甚至比朝廷正式税收还耽误不起。正因为如此大送特送,才送出了“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
  京官也得送。京官身处皇城,信息灵通,且大多位高权重而地方官员为获取信息和得到京官的照应,让自己的官路越走越顺畅,便向京官送礼。夏天送钱物“冰敬”,冬天送钱财“炭敬”,离京时送“别敬”或“别仪”,年节送叫“年敬”“节敬”,时令季节送些水果“瓜敬”。
  有个名叫张集馨的官员,在其著作《道咸宦海见闻录》中谈到:“京官俸入甚微,专以咀嚼外官为事。每遇督抚司道进京,这请宴会,迄无虚日。濒行时分其厚薄各家留别。予者力量已竭,受者冀期未餍,即十分周到,亦总有恶言。甚而漠不相识,绝不相关者,或具帖邀请,或上书乞帮。怒其无因,闵其无赖,未尝不小加点染。”
  张集馨曾多次外任大吏,光是送“别敬”就花了不少钱。他任陕西粮道,出京前“别敬”一万七千余两,任四川桌司“别敬”一万三四千两,任贵州藩司“别敬”一万一千余两,调任河南藩司“别敬”一万二三千两。别说张集馨就连大名鼎鼎的曾国藩也不能免俗。曾国藩任直隶总督时,在给儿子曾纪泽的一封信中谈到,他曾给原籍三江两湖的京官送过一万四千余两的“别敬”。
  同憭还得送。即使没有上下级之分、没有京官地方官之别的同僚之间,为了关照,为了帮村,为了共荣,还是要送送礼物,表表心意。翁同穌和左宗棠同为晚清重臣,且关系很好,互相散重。
  光绪十年(1884年),左宗蒙进京,翁氏拜会左宗棠,就带了礼品。翁同穌日记记載:“以陈绍一坛、白米百斤送左相。”陈绍就是陈年绍兴酒。过了一个月,左被任命为钦差大臣,要去福建领兵打仗。翁氏又去送礼,其日记记载:“以蒸豚等送左侯。”蒸豚就是清蒸猪肘子。两次送礼,虽然礼不重,仅仅意思意思而已,但足可印证,当时同僚之间送礼成风,翁、左同样深陷其中。
  就这样,整个大清官场“礼”尚往来,蔚然成风。各位官员送出的礼金从何而来?它不会从天上降下来,无非通过以下三条路径:一曰以礼养礼,即敞开大门收受下属的礼金,再将部分礼金送给他人;二曰巧立名目向百姓多征钱粮,巧取豪夺;三日贪污国库银两。
  大清之后,官场送礼风气依然。但不同的是,官员可以“名正言顺”地直接动用公帑,或送上司,或送京官、省官、市官,或送同僚,并美其名为“走访”,这大概可算是送礼政治的一种演变吧。
  康熙皇帝创造了一个太平盛世,也留下严重的后遗症:吏治腐败、税收短缺、国库空虚。雍正继位时,国库储银仅有八百万两,亏空大得惊人,堂堂大清帝国,竟是空架子。
  各地亏空的钱粮到了哪里?雍正看得很清楚:不是上司勒索,就是官员们渔利,户部的银子,则被权贵们在“不借白不借”的心理支配下“借”走了。康熙皇帝去世一个月,雍正下令让户部全面清查亏空钱粮。
  雍正知道,靠贪污犯自查,永远查不出结果。他的对策是派钦差大臣。这些省级或副部级的特派员,直属中央,与地方没有任何瓜葛,为官清正,精明强干。雍正还从各地抽调一批候补官员,与特派员一起查账,査出一个贪官污吏,立即将其就地免职,再从调査团里选一个同级官员接任。
  历来的继任官,总会帮着前任补窟窿,然后,自己再留下大笔亏空,让后任擦屁股。这回,后任是来査账的,当然不会替前任贪官打圆场、做掩护。这样,贪官只有低头认罪,接受处罚。因为没有后任补漏洞,他也不愿意为前任背黑锅,于是,他的前任,甚至前任的前任,如有贪污、挪用行为,也难逃法网。
  贪官们当然不愿束手就擒,他们向地方乡绅借钱借粮,填补亏空。可是,这也逃不过雍正的法眼。雍正在派出特派员的同时,给老百姓打招呼,谁若借钱粮给官府,这些钱粮就归国家所有,再也别想收回。这一下,谁也不肯借了。
  雍正知道,杀一儆百未必管用,唯一的办法是改革制度,于是,有了会考府这个中央集权的审计机关。各地方上缴税银或报销开支,各部院动用银粮或报销经费,都要通过会考府稽查核实,谁也做不了手脚。
  贪官们还有一个手腕,就是把贪污说成是挪用。历朝历代的做法,都是先査贪污,后査挪用,给贪官留了空子。雍正反其道而行,先查挪用,后査贪污。这下,贪官们最后条退路也被堵死。
  于是,雍正可以“关门打狗”:一罢官,二索赔,三抄家。
  历朝历代的老办法是“留任补亏”,即查出亏空,勒令官员在限期内补齐。但是,哪个贪官会从自己身上挖肉填补亏空呢?必然是加紧盘剥百姓。雍正的对策是先罢官,后索赔。被罢免的官员只能自掏腰包。
  索赔也不含糊。有一次,户部査出亏空白银二百五十万两。雍正责令户部历任尚书、侍郎、郎中主事等官吏,共同赔偿一百五十万两,另外一百万两由户部逐年偿还。
  雍正还规定,严禁任何人垫付或代赔。过去追赃,常有下属和百姓代为清偿,朝廷只要能收回银两,也就不管钱从何处来。雍正还规定,死了也不放过。广东道员李滨、福建道员陶范,均因贪污、亏空,畏罪自杀雍正下令,找他们的子弟、家人算账。别想牺牲性命,保住财产,好让子孙后代享用。
  事实证明,雍正是对的。“雍正一朝无官不清”的说法,也许夸张了一点儿,却是对雍正治国用重典的公正评价。
  中国古代官场和社会有一种微服私访的情结,官民上下都觉得这是一件好事,社会上也流传着许多类似的故事。
  清代纪晓岚在《阅徽草堂笔记》里,表达了对微服私访效果的怀疑。
  乾隆年间,著名循吏明恕任太平知府,喜欢微服私访查办疑案。一次,他乔装打扮到乡间查访,经过一座小庙时,发现庙里的老和尚恭恭敬敬地站在门口迎接。
  明恕大惊,和尚笑道:“一府之内,谁不认识知府大人?”明恕问:“你知道我为什么来吗?”和尚说:“还不是为了某人某案?”明恕再次大吃一惊。
  老和尚跪下磕头请罪,说:“我今天就是为了这个案子等候大人的。大人为官清正廉洁,就是太喜欢微服查访了。即使是小民,谁没有亲戚朋友?谁没有恩怨情仇?大家知道大人喜欢私访,就请亲戚朋友故意等候在路旁,见了大人就装作不认识,讲一些有利于自己一方的话。大人遇到原告一方的人,自然会听到许多原告的好话和被告的坏话,反之亦然。如果大人碰巧遇到当事人的仇人,就不会听到好话;如果遇到当事人的恩人,又会查访到完全相反的信息。如此查访,能得到真相吗?”明恕听后,默然而归。
  事实上,查访的官员也知道微服私访没有效果。往往是官员穿上便服刚走出衙门,被查访的对象和衙门就知道了他的行踪,开始布置“接待”工作了。
  清末,候补知县李阳谷奉四川总督之命,前往合州私访一件命案的真相。李阳谷扮作商人模样,挤在客船上来到合州,可刚登岸就有两人跪地禀告:“李大老爷,道台大人命小的在此久候,大老爷为何来迟?”李阳谷惊问:“我是商人,与官场中人素不相识,你们认错人了吧?”其中一仆人笑道:“李胡子李大老爷,何人不知?这次来,难道不是奉总督大人的命令查访合州命案的?此事不忙,大人请先入道台衙门小住。”
  事已至此,李阳谷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身份,而且表明这次来是收私债,不想叨扰官府。两人见李阳谷承认了,就强行带他进入道台衙门小住。李阳谷坚持不告知真实目的,但合州官员心知肚明,也不戳破,只管殷勤招待、轮番宴请。
  李阳谷不得已在官署中住了好几天,之后坚持要走,合州官员不再挽留,对李阳谷摊牌:“你的事,我等早就知道了,何必讳言?这里有三千两银子权当孝敬。”李阳谷无话可说,当即告辞,回了成都。
  纪晓岚在明恕的故事之后,指出审案的关键是“虚心研察”,“信人信己,皆非也”。官员对徽服访获得的信息、证据,有着天然的信任,容易产生先入为主的意见,这时候再采信其他证据,难度就比较大。所以,官员要“虚心”,摒除成见,不带任何偏见地仔细研读资料,推敲信息,做出判断。
  清代袁守定说得更形象:“凡审词讼,必胸中打扫洁净,空空洞洞,不豫立一见,不豫著一物,只细问详求,其情自得。若先有依傍之道,豫存是非之心,先入为主,率尔劈断,自矜其明,转致误也。”
  推而广之,只要官员不偏不倚,就能最大限度地杜绝冤假错案和糊涂政务的发生。